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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内地人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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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名内地人因与香港居民假结婚,今日(二月十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十二至十六个月不等。

    第一个个案涉及三十四岁的内地女子阳冬秀,她承认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及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合共被判监十六个月。

   阳於去年十月二十六日欲经罗湖管制站离境时被入境处人员截获,她其后承认以人民币三万元的代价,通过中间人的安排与一港人假结婚,以便取得九十天的探亲签注来港非法工作。

   第二个个案的被告为四十七岁的梁奕军,他承认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及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每项控罪各被判入狱十二个月,同期执行。

   今年一月四日,梁欲在罗湖管制站离境时被入境处人员查问。他其后承认为取得九十天的探亲签注来港非法工作,以人民币二万元的代价与一港人假结婚。

   第三个个案的被告为二十九岁的陈霞,她承认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及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陈霞於今年一月十六日一反非法劳工行动中被拘捕。事后被发现曾与一港人假结婚,并在入境时向入境处人员虚报欲来港探望丈夫。
  
    最后一个个案涉及二十六岁的陈玉,她被控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及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她承认所有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陈玉於今年一月十七日一反非法劳工行动中被拘捕。事后承认曾以人民币二万三千元的代价,委托中间人安排她与一港人假结婚,以便取得九十天的探亲签注来港非法工作。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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