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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谭香文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最近接获投诉,指有无牌经营的屋巴士「巴」於早上繁忙时间,在中环干诺道中和德辅道中一带落客,引致该区交通严重挤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年接获涉及无牌巴的投诉的数字,以及对各投诉采取的跟进行动;
(二) 有否在无牌巴经常行走的地区采取执法行动,打击无牌巴活动,以免它们阻塞道路,影响公共交通服务;若有,过去三年,每年采取执法行动的次数和结果;及
(三) 会否考虑加强执法行动,并提高经营无牌巴的罚则,以加强阻吓作用;若会,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运输署於二○○四、二○○五及二○○六年分别接获170、151及231宗有关怀疑未经批准的非专营巴士服务的投诉。在接获怀疑未经批准的非专营巴士服务的资料后,运输署会派员作出详细调查,以确定是否有人经营这种未经批准的服务,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运输署已派员调查过去三年所接获的全部投诉个案,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若发现有非专营巴士司机不依客运营业证条件或营运细节营运,运输署会首先向客运营业证持证人发出警告。对於违规的营运者,运输署会根据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30条向违规人士进行研讯。该署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和持证人过往有否违反客运营业证条件的纪录等,而对违规的营运者判以刑罚,包括暂时吊销、取消或更改有关客运营业证。过去三年,运输署对违规的客运营业证持证人分别进行了51、52及51次研讯。
除派员在非法非专营巴士服务活跃的地点进行调查,并向客运营业证持证人进行研讯外,运输署亦与警方合作,提供资料配合警方的执法,让警方票控未获运输署批准於禁区停车上落客的司机。警方分别於二○○四、二○○五及二○○六年就非专营巴士在禁区内停车上落客发出7,575、7,290及8,319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此外,运输署由二○○四年至今,在全港共13个地点实施交通及运输管理措施,以打击未经批准的非专营巴士服务。单在中环一带,运输署已分别在德辅道中、干诺道中和昃臣道实施了上述措施,成功遏止一些未经批准的非专营巴士在上述地点提供服务,从而避免影响该些繁忙道路的交通。
鉴於交通谘询委员会於二○○四年建议检讨经研讯后而对违犯者所实施的制裁,运输署对屡犯的非专营巴士营运者已实施较以前重的刑罚,这包括吊销其客运营业证较长的时间,及永久取消屡犯情况严重的违规者的客运营业证。
在过往三年,运输署就研讯结果暂时吊销了117架非专营巴士的客运营业证,及取消了30架非专营巴士的客运营业证。在客运营业证吊销期间,持证人将不能营运相关的非专营巴士。有见及吊销客运营业证会对其业务构成影响,研讯及相关刑罚对非专营巴士营运者进行违规活动有一定的阻吓作用。
运输署亦正与警务处研究把部份违反非专营巴士的营运条件的行为以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形式处理,以提高执法的效率。运输署会继续与警方合作,致力打击任何非法的非专营巴士服务,以确保道路交通畅顺。
完
2007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