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经济统计调查系列现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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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二月六日)宣布下列五项二零零六统计年度的按年经济统计调查经已开始进行:

(1) 工业生产按年统计调查;
(2) 屋宇建筑、建造及地产业按年统计调查;
(3) 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食肆及酒店按年统计调查;
(4) 运输及有关服务按年统计调查; 及
(5) 仓库、通讯、财务、保险及商用服务按年统计调查。

  这五项按年进行的统计调查均属「按年经济统计调查系列」。该系列持续进行,以编制有关本港各行业的结构和业绩的统计数字。

  这五项统计调查旨在搜集最新的统计资料,以评估各行业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及研究它们的成本结构、经营特色和生产水平。统计调查结果为政府及私营机构,在作出决策及制订政策方面提供有用资料。

  政府统计处已发信通知获选参与上述各统计调查的个别机构,并附上有关的统计调查问卷。

  政府统计处处长冯兴宏呼吁所有获选参与上述统计调查的机构的管理人员,尽快填妥及交回问卷,并在统计调查期间与统计处人员合作,以履行法律及社会责任。

  他强调,有关个别机构的资料将会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严加保密,日后只发表整体性资料,而该等资料不会显示个别机构的情况。

  冯兴宏并指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收支数据,不一定要根据经审核的帐目填报。政府统计处接受初步帐目内的数据或在交回问卷时受访机构手头所有的最佳估计数字。

  为方便获选参与统计调查的机构提供资料,政府统计处已制备问卷的电子版本,可供索取应用。

  获选参与这系列的统计调查的机构共约一万二千间。

  「工业生产按年统计调查」范围包括从事制造业、采石业、电力、燃气及水务业等机构。

  「屋宇建筑、建造及地产业按年统计调查」范围包括从事屋宇建造及土木工程、地产发展、建筑设计、测量及工程策划、地产租赁、经纪及保养管理等机构。

  「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食肆及酒店按年统计调查」范围包括从事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业及饮食、酒店及旅舍业的机构。

  「运输及有关服务按年统计调查」范围则包括提供海、陆、空等运输服务的机构,如经营公共巴士、电车、的士、公共小型巴士、货车、渡海小轮、轮船及航机的公司。此外,亦包括停车场、旅行社及货运代理公司等与运输服务有关的机构。

  最后,「仓库、通讯、财务、保险及商用服务按年统计调查」范围包括从事仓库及货仓设施、通讯、财务 (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接受存款公司及本港以外地方注册成立的银行代表办事处除外)、保险及商用服务(例如会计及核数、广告、资讯科技相关服务、职业介绍、设备及机器出租、法律、通讯社、秘书及其他商用服务)等机构。

  统计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拥有权类别、投资来源、楼宇面积、就业人数、雇员薪酬(包括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营运开支、业务收益、固定资产投资及这些机构在经营业务方面的其他有关资料。

  这五项统计调查是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香港法例第316章)第三部进行。

  各有关机构必须将填妥的问卷在二零零七年七月底或之前(但最好在五月底或之前)交回政府统计处。如有需要,政府统计处可派员前往有关机构协助填写问卷,该职员携有政府雇员身分证和进行有关统计调查的证明书,以供查阅。

  有关这些按年统计调查的查询,可致电政府统计处有关统计组别,电话如下:

*「工业生产按年统计调查」─2882 4331
*「屋宇建筑、建造及地产业按年统计调查」─2805 6644
*「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食肆及酒店按年统计调查」─2894 8234
*「运输及有关服务按年统计调查」─2126 7256
*「仓库、通讯、财务、保险及商用服务按年统计调查」─2882 4331


  这些统计调查的结果,预计可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初公布。



2007年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