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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第二部分):
记者:局长,关於一个候选人是否需要投票方面,你们所讲的真正投票是否包括俗称的「信任票」?我想这可能与门槛高低有关。如果门槛高,可能会出现合资格的候选人会少的情况。另外想问一问局长,上次开会之后,你跟传媒说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办法的讨论已越来越接近,但刚才我问过几位委员,每位都不是这样说。有些说分歧没有收窄,有些甚至说「大缆扯唔埋」。局长是否与他们的看法有些差落?你说得比较乐观些。
政制事务局局长:你是指我上次开会所讲的说话,那是(去年)十一月。十一月时,大家确实对行政长官普选模式的分歧逐步收窄。今日大家再深入讨论门槛的问题、提名委员会组成的问题和普选阶段的技术问题,即一轮投票或多轮投票。分歧依然存在,但深入讨论不同方面的问题,对将来达成共识都是有帮助的。
至於你问如果只有一位候选人所进行的普选投票,其意思是什么?我想那些提出要在那个情况下市民仍须投票的委员的意见,有点像现在《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之下,如果八百人的选举委员会只有一位候选人,我们依然会进行投票,就是投支持票或不支持票的模式。但上述意见仍是在讨论阶段。
记者:局长,今日连立法会都没讨论到,只讨论了特首(选举方面),其实两方面都仍未有深入的共识。但曾先生今日在报纸的专访中说,希望在下届政府,如果他连任后,会紧处理这件事,可以快些,而不用在二一二年才有共识。你们为何会这样有信心,连曾先生都有信心会有一个时间表,可以在他连任之后可以出来呢?你们还未谈到一些共识出来。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想特首接受你们的专访时,只不过是你们问是否要等到二○一二年才有答案。但是因为我们的工作在二○○五年年底已经开展了,普选的模式、程序、路线图等各方面的讨论已开展了,就策发会的讨论,我们做总结后会发表报告,公众亦有机会参与往后的讨论。既然工作会在○七年之后一直做下去,我想他答你们的问题时,就是说希望不用等到二○一二年那么迟才有答案。
记者:是否代表连任之后、立刻有时间?
政制事务局局长:第一,他是否宣布参选,要由他自己决定;第二,要看三月二十五日的选举结果。我想他跟你们做专访时,他只不过是说,这项工作是会继续做下去。我们相信如果继续做下去的话,找到一套答案的机会是存在的,亦未必要等到二○一二年那么久。
记者:局长,想问这个会已开了很多次,记得特首之前讲过希望在年初可以出报告作总结,但现在会开完一次又一次,有些委员亦觉得可能有些不耐烦。你们何时才可以作个总结?有这么多人在策发会里,全部都有不同的意见,所以一定永远都不能定到共识出来时,你们会不会考虑集所有人的大成,订出一个方案予大家讨论,并定一个时限?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会充分利用未来几个月的时间。一向我向大家解释,策发会的讨论以及最终会否有一套共识?我们写总结报告时,报告的方向是什么呢?我们政府的同事与策发会委员的意见是互动的,现在我觉得整体的情况是,范围依然在收窄中,譬如今日我们已经聚焦两个组成模式,第一是以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办法为基础,可以考虑增加委员的人数和民主的成分,例如像政府於二○○五年(提出)的(建议方案),将区议会的议员加入将来的提名委员会,有委员提出这种意见。第二个可能性是以立法会的六十位议员作为提名委员会。至於其他的模式,今日没有人再提出,我相信到四月我们再开会时可以更加聚焦,亦可以将年多以来发表过的意见全部记录在案,使将来公众讨论阶段可以更加丰富,更加有基础。
记者:我想问就算○七年初出不到(报告),上半年六月前可行吗?四月的会议会否作总结,达至完全共识?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想要看看四月那次会议的进度如何,但在未来几个月,我们会继续工作。另外一点有意思的是,在过去一年多,形形色色的选举模式,不论是行政长官的或者是立法会的,大家已开列出来,也很清楚知道可以走的路只得这几个方向,这对将来的讨论是有用的。
记者:局长的意思是否在六月之前,即年中之前是否可以达成共识现在仍然是未知,要看四月会议的进度,但特首已开了期票,希望你交一个方案给他,然后,他在年中之前交给中央,你交给他之后,他亦要时间考虑是否接纳或...一个什么方案出来,现在来看时间上是否很紧迫?你们在四月开完会仍未知道是否有共识,但也要预留时间让特首去考虑。
政制事务局局长:这个我不是太担心,因为大家讨论这些方案已一年多,对於不同方案的可行性已经有一定的掌握,并且我们进行行政长官普选模式(的讨论)也好,进行立法会普选模式(的讨论)也好,我们尽量将分歧收窄。
要「拍板」的日子距离现在尚有一段日子,因为最终我们要提交一个方案到立法会争取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才行。所以策发会这个平台,容许我们邀请有政党背景的人士、不同界别的朋友,共同商议这个重要的课题,希望带动将社会上讨论的分歧尽量收窄。但我觉得这是第一个阶段,下一个阶段都要公众有机会讨论一下策发会提出的意见,所以我们不能急於求成,要尽量使在策发会之内的讨论透彻为先。
记者:四月的会议是否最后一次会议?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想要看到了四月的时候,大家的讨论情况如何。
记者:你刚才说现在距离「拍板」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你所指的「拍板」日子最迟是何时?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所说「拍板」的日子即是像二○○五年般,要提交一个动议、一个方案到立法会表决。从我们现在探讨和研究阶段,直至有一日提交一个方案到立法会表决,我相信是一段比较长的日子。但是今年我们在策发会讨论完毕之后,会做一份总结报告,做了总结报告之后,我相信公众依然会有机会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待续)
完
2007年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3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