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牌经营旅馆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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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在没有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下,於铜锣湾经营一间旅馆,被判监禁一个月,缓刑一年。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人员接获投诉,指称铜锣湾京士顿街一处所经营无牌旅馆,调查人员随后向经营者发出警告信,要求立即终止经营活动。
牌照事务处人员在去年六月一次卧底行动中乔装顾客,并於该旅馆预订房间。人员到达处所时发现内有两个设有住宿和洗手间设施的房间。
根据牌照事务处记录,该处所并未获发有效的豁免证明书或旅馆牌照,涉案男子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第5条的规定。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该署并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确保所有旅馆符合标准,并已获发牌照,以保障住客的安全。发言人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完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