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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室内空气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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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余若薇议员的提问所作的答覆:

问题:

  据悉,市民有七成以上时间处身室内环境,而良好的室内空气质素可以保障处身室内人士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没有评估「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的成效(包括过去三年每年获发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的楼宇数目及其占全港楼宇总数的百分比);若有评估,结果是什么;及

(二) 有没有检讨是否应要求室内空气质素较差的场所(例如诊所及庙宇)进行定期检测,以保障处身这些场所的人士的健康;若有,检讨的详情;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在回应余议员的提问前,请容许我先解释政府在促进室内空气质素方面的政策及措施。

  随着社会对环境质素管理的重视,室内空气质素亦成为一项受关注的课题。目前,国际间尚未有一致认可的室内空气质素标准,虽然有个别城市订立了一些室内空气质素标准,但是都是属自愿性的标准,并非引用强制性法例形式管制室内空气质素。

  影响室内空气质素的因素相当复杂,举例来说:使用含有甲醛添加剂的木制家俱会引致甲醛的浓度升高,使用涂改液、香水或其他香体用品会导致室内空气中的可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升高,使用影印机或镭射打印机会导致臭氧及可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升高等等。因此政府认为促进室内空气质素须由提升公众认知开始。自二○○一年起,政府已采取以下教育和推广措施,包括:

(a) 设立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派发有关室内空气质素的参考资料;

(b) 采用一套室内空气质素指标,作为评估室内空气质素的准则;

(c) 制备一套指引,以助改善办公室及公众场所的室内空气质素管理;

(d) 提倡自愿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并邀请处所的业主及管理公司,包括政府楼宇在内,参与计划;及

(e) 制备一套适用於公共运输设施的室内空气质素的专业守则。

  主席女士,余议员提问及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下称「检定计划」)是政府在二○○三年九月为办公室和公众场所推出的自愿参与计划,目的是推广及表扬良好的室内空气质素管理。「检定计划」推出三年多以来,参与者的数目逐步增加。环境保护署签发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由二○○四年底的86张,递增至二○○五年底的107张及二○○六年底的131张。

  为了进一步探讨是否有需要对室内空气污染指标制定管制措施,环保署於二○○三年九月推行「检定计划」时,已准备於实施一段时间后检讨整个室内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成效。故此,在二○○六年底环保署已委托顾问进行检讨,检讨范围包括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的成效,现时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是否需要修订,如何加强推广宣传策略,以及扩大空气质素检定计划的可行性。顾问研究预计需时12个月,视乎检讨结果,我们会就具体建议,谘询公众意见。

  我们没有全港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的数字,但相对於目前全港众多的办公室和公众场所,自愿参与「检定计划」处所的数目仍占很小的比例。政府会继续透过加麹宣传计划,加深各界对室内空气质素的认识,以鼓励更多人士参与「检定计划」。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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