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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在二○○五年-二○○六年及二○○六年-二○○七年两个财政年度获额外拨款4亿7,000万元,以进行全球大型推广活动,以期额外带来120万名旅客。然而,去年首11个月的访港旅客人数只有约2300万人次,意味全年人数可能较预期的2700万人次为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按去年访港旅客人数低於预期的百分比,削减上述的额外拨款,以贯彻审慎理财的原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有否评估旅发局的有关开支是否物有所值;及
(二)鉴於旅发局曾被多番批评没有善用公帑,政府会否检讨旅发局大部分开支由公帑承担的做法,并考虑改为只资助旅发局部分经费,但容许旅发局拓展收费服务?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香港的旅游业在过去两年继续增长。根据初步数据,二○○六年全年的访港旅客超过2,500万人次,比二○○五年增长约8%。虽然旅客数字未能达到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原先的估计,初步数据显示旅游业在多个范畴有理想增长,例如—
(a)二○○五年和二○○六年两年的「与入境旅游相关的总开支」,比旅发局的预期超出达100亿港元,可见旅游业继续为香港经济带来裨益;
(b)过去两年的推广工作策略之一是开拓「消费旅游客群」,鼓励旅客在港消费。同期,入境不过夜客群在港的人均消费额,便由二○○四年的689港元,增加至二○○六年的1,000港元,增幅约为45%;及
(c)另一项推广策略就是锁定家庭、商务及年青行政人员旅客为主要推广目标,针对他们的需要,推出创新的旅游产品和大型盛事,以提高他们访港的意欲。在二○○六年过夜的访港家庭旅客比二○○四年同期增长了约13%;而16岁或以下的旅客更增加约30%;来港出席会议及展览的旅客亦增加约30%。
政府在二○○五及二○○六年两个财政年度额外拨款共4亿7,000万元予旅发局。该项拨款只属一次性而非经常性拨款,目的是资助旅发局进行「香港精采旅游年」,针对家庭旅客及商务旅客和「优质旅游服务计划」的推广活动。在此两年间,旅发局的工作受到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例如禽流感蔓延的风险及主要景点延迟开放启用等,就此旅发局对其推广策略及计划多次作出调整,例如延迟推出某些境外及本地的推广活动等。根据现在的活动开支情况,我们预期有关的额外拨款会因活动的调整而有盈余,至於实际金额则会待二○○六年—二○○七年财政年度终结时才可确定。至於旅发局来年的拨款,我们会根据旅发局的推广策略及活动的需要而考虑该年的拨款水平。在评估旅游业的整体表现以及旅发局的工作效益时,我们采用多个指标,避免单凭某一指标来评定拨款水平。
(二)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条例》,旅发局的主要职能是向世界各地推广香港和扩大旅游业对香港经济的贡献。旅游业的发展能带动多个经济范畴,为它们带来收益,例如:旅行代理、零售、娱乐、餐饮、酒店及运输等,因此,较难界定向哪些行业征费以资助旅发局的开支。
若旅发局的服务有清晰界定的服务对象,旅发局会适当地就有关服务收取费用,以达致收回成本。例如,旅发局所推行的「优质旅游服务计划」的运作模式,就是向参与计划的商户收取费用。除了零售及餐饮业外,旅发局已在去年十一月把计划推展到旅客宾馆。此外,旅发局在筹备大型活动时,亦会积极争取商界赞助,一方面可促进旅游业与各界的合作,另一方面又可减少旅发局的财务负担。我们在考虑旅发局的拨款时,会因应旅发局的收入,包括服务可收取到的费用及商界赞助的可能性而作适当的拨款。
政府与旅发局的理事会会继续根据现有的监察机制及法例要求监察旅发局运用资源,以确保公共资源有效地运用。监察机制包括由政府委任的独立核数师审核旅发局周年财务报表,旅发局推广活动的年报须提交予政府及立法会。此外,旅发局设有财政监察及内部审核的常设机制,确保推广活动的成本效益。旅发局的工作计划、预算、推广进度及成效,以及财政程序和守则,全部均经在理事会以下成立的委员会审议及监察。此外,旅发局更须每季向旅发局理事会及政府提交利用额外拨款的活动详情,包括开支及活动的成效等资料。
完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