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因串谋洗黑钱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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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八岁男子及一名四十八岁女子因串谋洗黑钱罪名成立,今日(一月十九日)在区域法院一同被判监禁六年半。

  案情透露,一九九一年至二○○一年期间,内地一间银行的三名男职员在盗取银行一笔巨款后将部份盗取得来的赃款转运到两名被告(即其中一名职员的四十八岁亲戚及其四十八岁的妻子)共同开设的公司以清洗该笔赃款。

  该宗内地银行盗窃案於二○○一年十月被揭发,而涉案的三名银行职员随即於同月逃走到美国,但於二○○四年九月及十月分别被美国有关执法部门拘捕。

  该被盗窃的银行於二○○一年十月向香港警方报案,毒品调查科的财富调查组接手调查,并对两名被告在本港经营的一间贸易公司展开调查,并於二○○一年十月十八日及十月二十二日以串谋洗黑钱罪名拘捕二人。警方调查显示,二人利用该公司在一九九五年至二○○一年期间合共清洗了港币六十五亿元。香港警方在此案中成功冻结了港币八亿五千万元。

  该名四十八岁男子及四十八岁女子其后被控合共一项串谋洗黑钱的罪名,并於今日被判刑。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号



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