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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制裁(黎巴嫩)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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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九日)在宪报刊登《联合国制裁(黎巴嫩)规例》。

  政府发言人说: 「该规例是根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701号决议而制订的,实施对黎巴嫩的制裁。」

  该规例实施以下制裁:

  * 禁止向在黎巴嫩境内的任何实体或个人出售或供应武器和有关物资;和

  * 禁止向在黎巴嫩境内的任何实体或个人提供关於任何与提供、生产、维修或使用武器和有关物资的技术训练或援助。



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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