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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国英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2005年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以减低公共租住屋(「公屋」)住户的欠租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实施上述措施以来,公屋住户的平均欠租率、欠租公屋住户的数目、当局因住户欠租而发出的迁出通知书数目,以及收回的公屋单位数目,请按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公屋住户(「综援户」)和非综援户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於当局已於去年年底更改综援户缴交租金的安排,由社会福利署把获全数租金津贴综援户的公屋租金,直接交付房屋署,以及房委会已订下将2007-2008年度的欠租率由4%减低至3.5%以下的目标,当局有否评估该等安排及目标会如何改善公屋住户的欠租情况,以及会否进一步努力减低欠租率;及
(三)会否考虑加强现行措施,以减少公屋住户欠租的情况;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三个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由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的十二个月内,欠租的公屋住户平均每月为22 146户,欠租率(以欠款额计算)为5.03%。期间因欠租而发出迁出通知书的个案共有10 678宗,而因此被收回单位的公屋租户的数目为1 186个。
房屋署现时并无特别为申领综援的租户分开统计欠租个案数目。
(二)及(三)房屋署已经与社会福利署达成协议,社会福利署会为居住於公共屋的综援户缴交租金,直接把综援金内的租金津贴交予房屋署。由於需时修改两个部门的资讯科技系统,以配合新的付款模式,有关安排计划於二零零七年年中实施。在实施新的付款模式后,有申领租金津贴的综援户将不会有拖欠租金的情况。
房屋委员会在二零零五年九月采取了措施,改善拖欠租金的情况,例如缩短向欠租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的时限,并已取得明显成效。二零零五年七至九月与二零零六年同期比较,每月平均欠租户数及欠租率(以欠款额计算)分别下跌百分之三十及百分之二十五。房屋署亦致力让居民能更便捷地缴交租金。公屋租户现时已可以透过自动转帐、缴费灵、银行「自动柜员机」及网上理财缴交租金。房屋署亦正安排租户可於近700个便利店及地铁站票务处缴交租金。有关安排将於二零零七年第二季实施,相信可进一步减少住户的欠租情况。
完
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