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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因涉伪证案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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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新加坡访客因协助三名企图使用伪造旅行证件前往美国的内地居民被囚。

  四十五岁的新加坡籍女访客陈美云,今日(一月十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骗取服务的控罪,被判入狱二十四个月。

  二十九岁内地女子林秀红及两名内地男子,二十一岁的陈志坚及十八岁的高潮钦,则承认一项管有虚假旅行证件及一项骗取服务的控罪,各人分别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入境处调查员於机场截获该三名正准备登机前往美国的内地居民。在盘问下,三人承认使用内地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并打算使用虚假的新加坡护照前往美国。科学鉴证其后证实他们持有的新加坡护照皆为伪造。

  陈美云亦於同日被入境处调查人员截获,她旅行证件上的个人资料与上述其中一名内地居民所持的新加坡护照内载有的相同,怀疑她协助该三名内地居民办理登机手续。陈其后承认为金钱报酬,将自己的个人资料交与一名中间人,并同意协助在新加坡办理前往美国的登机手续。於到港后,她依照指示将该前往美国的登机证放於一指定地方供人提取。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伪造旅行证件均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及监禁十四年。

  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士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判处监禁十年。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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