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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十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口头回覆:
据报,新型公共屋公用设施及楼宇设计未能照顾长者需要,部分楼宇转角位置过於狭窄,引致不少长者摔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以地区及屋划分,现时居於每个公共屋的65岁或以上长者数目及其占总屋人口的百分比;及
(二) 有没有考虑制定长远公共房屋长者住屋政策,按地区长者人口分布,在新建及人口老化的旧式屋,规划及加建足够、切合长者需要并顾及长者安全的楼宇设施、公用设施以及住屋配套设施?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两个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约有三十二万名六十五岁或以上的长者居於公共屋,占总公共屋人口的百分之十六。由於房屋委员会辖下的公共屋众多,故此我把全港分为十个地区,综合报告各区的长者数目及其占总屋人口的百分比。有关资料载於附件。
(二) 随本港长者人口增加,房屋委员会在建设新公共屋及改善现有屋设施方面,都会特别照顾到年长住客的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及方便的居住环境。
由二零零二年起,房屋署已在新建公共屋实践「通用设计」概念。在住宅楼宇内,住宅单位和公用地方均提供全面的无障碍通道,确保大厦出入口通道、走廊、单位大门等阔度充足,并在适当位置提供斜道及扶手;亦会采用如防滑地砖等设施,以照顾长者的需要。
在公用设施方面,新建屋设有特定的无障碍通道连接全部住宅大厦和主要屋设施,并为长者提供适当的康乐及休憩设施,例如太极场所等。
至於现有的公共屋,房屋署在二零零一年全面勘察各公共屋的设施,并为长者出入的设施制订改善计划,例如在主要上落阶梯提供扶手及斜道、设置下斜路边石及可触觉警告条。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底,房屋署已完成115个屋的有关工程,并将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完成其余工程。
此外,房屋署亦会不时听取屋管理谘询委员会及互助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因应屋的人口分布及居民需要,改善屋设施,以照顾长者需要。
完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