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检获非法进口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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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成功堵截一宗企图从泰国非法偷运动物包括濒危物种进入本港的个案。

  该署发言人今日(一月九日)说,该批动物昨晚(一月八日)於机场检获,目的地为内地,包括一条鳄鱼、六条蛇、46只孁和11鼯鼠。涉及的鳄鱼属高度濒危物种,而其他爬虫类如三脊梭孁、黑池孁、辐纹孁和陆孁也是濒危物种。

  当局在一名男子的行李中发现藏有该批动物,均没有许可证或卫生证明,於是把他拘捕,并根据香港法例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和香港法例421章《狂犬病条例》提出检控。法庭今日判处该名男子罚款16,000元和监禁六个月,缓刑两年。

  根据现行法例,进口本港的爬虫类动物、雀鸟和哺乳类动物必须附有特别进口许可证和卫生证明。来自内地的则必须附有卫生证明,哺乳类动物除附有卫生证明外还须附有许可证。途经香港转运外地的动物也须符合这些规定。

  任何人士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有关牌照管制的规定,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两年。根据《狂犬病条例》,无许可证进口动物可判处罚款五万元和监禁一年。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进口、出口、转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包括其中部分或衍生物,均须事先获渔护署签发牌照,而有关规定亦适用於旅游纪念品。

  该署提醒市民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协助减少濒危物种面临绝种的威胁。

  市民如欲查询动物入口或举报偷运个案,可致电1823与该署联络。



2007年1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