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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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发言人就新闻界有关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八日)建议政府律师应「完全属於法律专业人士行列」作以下回应:

  「政府律师须按法院对所有律师的要求,履行若干责任和符合专业操守准则,包括联合国『关於检察官作用的准则』,以及律政司发出长达55页的『检控政策及常规』。这些准则比较香港大律师公会的行为守则或香港律师会的《香港律师专业操守指引》也许毫不逊色。」

  发言人说:「此外,绝大多数政府律师都已登记为香港的律师或大律师,因此须受律师或大律师纪律审裁组的纪律约束。」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必须详细考虑有关这个议题涉及的一系列问题。」



2007年1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