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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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八日)在二○○七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大律师公会主席、律师会会长、各位嘉宾∶

香港回归十周年

  今年七月一日,我们将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世界各地人士对「一国两制」是否可行,已绝无疑问。我们当前的挑战,是如何使「一国两制」不单为香港特区,亦为内地,更完善地运作。

  我们当然须努力不懈,维护我们制度的完整性,但同样重要的是,香港与内地必须继续增进对彼此制度的了解,就关乎共同原则和利益的事项加强合作,尊重及包容彼此独特的地方。

  过去一年,两地在法律领域衷诚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补充协议三在去年六月签订,为开拓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带来两项突破。首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有资格成为内地法律执业者的香港律师,在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后,可为涉港婚姻及继承案件提供诉讼服务。其次,香港大律师可以公民身分,担任内地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去年七月十四日,我们与内地最高人民法院就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执行若干商事判决,签署了一项重要安排。这项安排为在香港及内地营商的本地或国际商人和机构,提供了另一个选择,让他们以更简易的方式寻求执行某些商事判决。有关条例草案即将提交立法会;最高人民法院亦正为内地拟备所需的指引。我们希望这项安排只是第一步,为日后类似的安排提供蓝本。

站在巨人的肩上

  这些发展为香港律师带来新的挑战。牛顿在一六七五年曾经说过∶「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这句说话正好用来形容二○○七年香港律师的境况。

  内地的经济体系迅速增长,好比巨人,香港和香港的律师亦一直因而受惠。与此同时,内地这个巨人当然亦注意到香港拥有更成熟的司法环境。内地多家规模宏大的银行和企业,纷纷选择香港交易所作为上市集资的第一站。香港的法律和企业管治制度,对内地金融市场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香港律师不单可以对内地经济腾飞作出贡献,更可为内地的法治发展出力。事实上,他们正在这样做。

  我们能够把视野放得多远?我们又愿意走得多远?我们既已说服司法部在香港举行国家司法考试,为了把握《安排》目前为我们提供的机遇,我在此鼓励香港律师努力进修,参加这个考试。在二○○六年,完成考试的香港考生有158名,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有8名。我期望进一步的开放措施实施后,会有更多香港人士应考,更多人考取合格成绩。

  现在外地律师已获准在内地法院出庭,我也鼓励香港的大律师迈出策略性的一步,以公民身分担任代理人提供服务,在内地法院展示我们引以为荣的讼辩技巧。

  我们必须紧记,《安排》的原意在於互惠互利。中国加入世贸至今已有5年。现时,内地正草拟大量法规。我们乐意与内地分享香港在这些新法律范畴的经验和专门知识。内地和内地的法律专业人员的确期望香港可以充当桥梁,协助他们迈进世界市场。

  律政司的目标是与内地8个省市的司法部门在现有协议的基础上深化彼此的合作关系,在实务层面,例如,藉律师交流计划等活动,加深对彼此制度的认识。此外,我们亦会在本周稍后时扩充律政司双语法例资料系统网站,增设专门网页,载录一些关於香港特区与内地或澳门特区签订的主要安排的文本。我们希望这有助法律专业和广大市民认识并了解到,香港与中国其他地方共同合作的领域。

国际联系

  香港的成功,在於我们既是一个中国城市,又是一个国际都会。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语言共通。我们同时是一个国际城市,拥有与内地有别的普通法制度。

  维持与国际社会的联系,对香港至为重要。透过联系,我们可以与其他地方分享、保存和加强香港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就像今年九月,我们将会主办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届时会有大约500名来自超过100个司法管辖区的检察官出席会议。

  我们即将展开谘询工作,以确定《海牙法院选择协议公约》在本港所得的支持度。若《公约》实施后,诉讼当事人便可以将在某缔约国法院取得的以管辖协议为基础的判决,在其他缔约国的法院执行。

解决争议的区域中心

  这些工作及较早前提到有关国内其他方面的发展,均加强香港作为国际解决争议中心的吸引力。

  香港上月主办亚太地区仲裁组织会议,突显了本港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领导地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心”)获政府提供处所,律政司也与仲裁中心紧密合作,推广香港作为区域性的仲裁中心。鉴於愈来愈多内地公司选择在香港进行仲裁,为了协助这些公司,仲裁中心采取了多项新措施,包括采用制度化的规则进行仲裁。此外,仲裁中心为解决在亚洲的域名争议提供了创新的服务。仲裁中心续展新猷,实令人鼓舞。

  另一项持续进行的工作是改革香港的仲裁法。我们於二○○五年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以推行一项建议,使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适用於各类仲裁。预期工作小组会於今年发表谘询文件和条例草案初稿。

调解

  司法机构就调解服务采取了新措施。要在香港发展调解服务,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去芜存菁,以提高训练及资格审定的效率,加强专业化并提高公众意识。当我们能向公众有效地展示调解的好处时,这种服务才会被接受为可以真正解决争议的另一个选择。

  为此,律政司已主动联络本地调解员的代表、法律界人士及其他相关团体,集思广益,讨论如何进一步发展香港的调解服务。

  基於调解服务本身的成效,假以时日,在解决重大商业争议的范畴,我深信调解服务定能拓展自己的市场。我更有兴趣知道的,反而是“社区调解”能否为香港市民提供另一途径,有效地解决较小的争议。

  过去数月,多个团体就成立特别法庭及审裁处争取我的支持。他们相信这类法庭及审裁处会对解决例如涉及物业管理的争议起关键作用。不过,寻求司法公正并不等如单单向法院提出诉讼。把相对较小的争议诉诸法院,未必是具有成本效益或相称的做法,即使只是诉诸审裁处,情况亦然。

  有效的调解,是一个相对较快和费用较低的程序,达致双方满意的结果,亦能维持友好的关系。由於调解得出的结论是双方积极努力的成果,亦为双方所接受,这不会破坏现有的关系。

  在替代争议解决方法的发展方面,我们正期待顾问於今年稍后时就有关本港法律服务供求情况的社会法律方面的研究提交报告。这项研究由律政司委托顾问进行,所得数据有助制定未来路向,并填补香港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可能出现的缺口。
 
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

  正如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去年致辞时指出,愈来愈多人以法庭为解决政治、经济及社会问题的途径。承受这个冲击的不只是司法机构,律政司亦处於前线。

  回归后,香港进入了一个新纪元,香港人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在宪法上享有《基本法》所提供的保障。由於这是新的安排,在落实这些保障的过程中,难免引起争议和批评。公法诉讼的数目有所增加,标志着《基本法》所订的保障不但涵盖范围广泛、而且具有效力。如何在互有竞求的需要和公众利益之间取得恰当的平衡,是政府和法院的最终考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在关乎原则的问题上,绝对不能妥协;在审视情况时,必须不偏不倚;我们为整体社会利益尽力的决心,千万不能动摇。过去一年,政府的一些措施曾经引起争议,有些人更循司法途径提出质疑。不过,政府捍徖法治的决心,却是无庸置疑的。

  律政司正致力研究如何以现有编制,并配合政府现行控制公务员人数的政策,改进部门的工作系统及效率,善用资源。我们绝对不会让服务质素受到影响。我们会以人权及其他的保障为基础,按照最严谨的程序,并符合披露资料的规定,迎接这些挑战。

  最近,律政司一些同事在本港报章专栏分享他们的抱负和信念,我读后深受感动。有些同事选择以刑事检控人员为职业,是为了捍徖公义;另外有些同事热爱政府律师的工作,因为可以维护公众利益,而并非少数人或公司的私利。尽管对一些人来说,围绕《基本法》的争议可能看似令人沮丧,但是负责香港宪制法律的同事却感到兴奋,因为他们有机会学习新的知识,而且可以用自己的专长和能力为社会服务。我读到这些报导,感觉耳目一新。

  我想藉此机会向律政司所有同事表示深切谢意,并希望大家继续本信念,为市民提供卓越的专业服务,并为自己的工作而自豪。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深大律师最近来信,重提有关非专业检控主任的问题。就这件事而言,我们必须以公众利益为依归。刑事司法质素当然至为重要。不过,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聘用法庭检控主任对刑事司法质素有任何负面影响。本司的法庭检控主任训练有素,经验丰富,许多都已经取得正式的法律专业资格。假如他们在执行专业职务时失当,可受到不同程度的纪律制裁。现时,他们在刑事司法制度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应该得到大家的认同。我也曾经是私人执业大律师,深明培养一支强大而独立的大律师队伍,是符合公众利益的。律政司会尽我们的本分,继续把部分案件外判予资历较浅的大律师处理,让他们有机会汲取检控经验。不过,外判案件的开支和服务质素,都关乎公众利益,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结语-仍不离法治

  法治是香港人牢不可破的观念。我们需要在不同层面对法治珍而重之,竭力维护。法院、政府和法律界在这方面各有其独特角色。可是,如果广大市民并不共同承担维护法治的责任,法治只会沦为空谈。

  负责任地依法行使我们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是捍卫这些权利和自由一个很有效方法。我们必须接受一个事实: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因此我们必须遵守现行法律,其中可能包括有些人认为不合己意、不利自己或会构成不便的法律。一个强健的法律制度是和谐社会的基础,而市民和政府对法治的认同和承担,便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

  我想用一位法律界前辈的隽语来结束我的演说。我出任律政司司长时曾请教这位前辈,他说∶「你要竭尽所能,不是只为了令人们惧怕及服从法律,而是要令人们,包括那些刚刚接触法治的人,认同法治精神是必须培养和不可或缺的。」

  我深信大家都会竭尽所能,为这个目标而努力。最后,谨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精神抖擞。多谢各位。



2007年1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