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内地汉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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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内地男子因与香港居民假结婚,今日(一月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十二至十八个月不等。

  第一个个案的男被告为高建立,三十八岁,他承认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监十八个月。

  第二个个案的被告为四十三岁的陈永增,他承认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第三个个案的被告为三十七岁的徐明宏,他被控一项串谋欺诈及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他承认所有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入境处调查人员在一所公寓进行反非法劳工行动时,将三名被告截获。三名被告皆向调查人员声称持探亲签注来港探望妻子,但由於调查人员对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疑,於是进行深入调查。

  在警诫下,高承认为了申请探亲签注来港寻找工作,他给予中间人港币二万三千元以安排他与香港女子假结婚。高其后与一名香港女子在内地假结婚,并先后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及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来香港,他向入境处管制人员声称来港探望其妻,但事实上,他是来港寻找工作。

  陈则承认他与一名香港女子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在内地假结婚,目的是为获取探亲签注来港非法工作。

  徐亦承认於去年八月,透过中间人以三万五千元人民币与一名香港女子在港假结婚,以便获取探亲签注来港非法工作。徐於去年十月来港时,向入境处管制人员声称来港探望其妻,但事实上,他是来港寻找工作。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1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