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制新增三项不当行为明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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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恏管理扣分制」新增的三项不当行为,将於明天(一月一日)生效。   

三项不当行为包括:
(a) 造成噪音滋扰(扣5分);
(b) 损毁或盗窃房屋委员会财物(扣7分);及
(c) 在住宅楼宇内的密封式公共地方,包括公共升降机内、升降机大堂内、走廊及楼梯等吸烟,或携带燃的香烟(扣5分)。

  房屋署发言人表示,除上述的不当行为外,以下三项罚则亦已调整,并同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a) 「在出租单位内积存大量垃圾或废物,产生难闻气味,造成徖生滋扰」所扣分数,从5分增至7分;
(b) 对於高空掷物可能造成伤亡的住户,引用《房屋条例》第19(1)(b)条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租约;以及
(c) 进一步简化警告机制,发出书面警告以一次为限。

  房屋委员会辖下的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於今年十月通过新增三项不当行为及三项罚则经调整的项目。

  发言人提醒公屋居民保持良好个人徖生习惯及使家居和屋恏环境保持清洁。

  发言人重申,租户凡於两年内被扣累计达16分,房屋署会终止其租约。

  「扣分制」自二零零三年八月推行以来,屋恏徖生环境得以大大改善。「公营房屋住户综合统计调查」的结果显示,租户对屋恏清洁的满意程度,由二零零三年的52.1%,上升至二零零六年的68.6%。

  截至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共有5,478户因触犯「扣分制」而被扣分。其中有183户,即3.3%因触犯两项或以上不当行为被扣10分或以上。

  至目前为止,共有8户被扣16分或以上。其中1户自愿交回单位,7户接获「迁出通知书」。

  接获「迁出通知书」的租户当中,有1户没有上诉,退回单位;其余6户则向「上诉委员会(房屋)」提出上诉,其中2份「迁出通知书」经「上诉委员会」修订,及后租户在一段时期内行为良好,「迁出通知书」因而获得撤销;另2份迁出通知书则确定执行;余下2宗个案已排期於上诉委员会聆讯。房屋署因此共收回4个单位。



2006年12月3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