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局检讨全面服务责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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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发出一份谘询文件,就检讨全面服务责任安排的建议征询公众及业界的意见。

  推行全面服务责任旨在确保全港市民不论於本港何处居住或经营业务都能以可负担的价格使用基本电话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电话服务及公众收费电话服务。香港电话有限公司(香港电话公司)为目前唯一一家承担全面服务责任的营办商,有责任在本港提供全面服务。

  在全面服务责任制度下,香港电话公司提供的电话服务及公众收费电话服务,若属无利可图甚至亏本,所涉及的净成本可获得补偿。目前,有关补偿是由所有提供对外电讯服务(通常称为国际直拨电话服务)的持牌人摊分,并按个别持牌人处理的对外通讯量计算。

  电讯局发言人表示:「现有的全面服务责任规管架构於一九九八年开始实施,并曾於二零零零年更新。其后电讯市场经历迅速变化,包括愈来愈多住户获其他网络营办商提供服务、国际直拨电话服务盈利下降,以及出现网络电话(VoIP)等新科技。鉴於电讯市场迅速变化,全面服务责任规管架构未必能以现有方式延续下去。故此,我们需要予以检讨,以追上市场及技术的发展。」

  发言人补充:「现时已有76%的住户可选择其他固网营办商的服务,再者,所有本地固网营办商亦同时提供对外电讯服务,因此需要分担香港电话公司提供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的基本电话服务的成本。我们需要考虑,若其他固网营办商有能力及乐意在没有资助的情况下提供这类服务,他们应否继续补贴香港电话公司的成本。因此,我们建议从全面服务中剔除有其他固网覆盖的地区或楼宇,并征询公众及业界的意见。」

  发言人解释:「对外电讯服务市场於一九九九年开放后,竞争令对外电讯服务的利润大幅下降。网络电话技术的出现及宽频互联网接驳的日渐普及,使供应商可在传统公共交换电话网络(PSTN)以外的渠道提供国际电话服务。故此,我们需要检讨现行摊分机制,同时研究其他方案,以便作出公平、可持续及有效的安排。」

  谘询文件讨论的其他事宜包括全面服务的范围、如何确定全面服务的成本及应否就提供全面服务安排引入竞争。

  谘询文件可於电讯局网站www.ofta.gov.hk下载。欢迎公众及业界人士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提交意见。

背景:

  电讯管理局局长於一九九八年制订现有的全面服务责任规管架构,随后於二零零零年更新。政策目标包括:

a. 确保全港市民不论於本港何处居住或经营业务都能以可负担的价格使用基本电话服务;
b. 确保提供基本服务的成本公平地由网络服务的用户分担。

  在全面服务责任制度下,香港电话公司提供的电话服务及公众收费电话服务,若属无利可图甚至亏本,所涉及的净成本可获得补偿。二零零四年全面服务补贴的总额为1亿330万元。




2006年1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