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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不遵从交通灯号罚则令交通意外及伤亡数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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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二○○六年一月一日不遵守交通灯号罚则提高以来,涉及不遵守交通灯号的交通意外及伤亡人数显著减少。

  在二○○六年首十一个月内,涉及不遵守交通灯号的交通意外每月平均二十一宗,占整体交通意外数字百分之一点七,与二○○五年全年的每月平均二十八宗(占二○○五年全年交通意外数字百分之二点二)比较,下降达百分之二十五。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涉及不遵守交通灯号的交通意外而伤亡的人数亦有减少,每月平均从二○○五年的五十一人下降至二○○六年的三十六人,减少接近百分之三十。

  虽然冲红灯摄影机的数目由二○○五年的二十八部增加超过三倍至二○○六年的九十六部,单以该些摄影机检控冲红灯的数字,在二○○六年平均每月为2937宗,较二○○五年每月平均2729宗只轻微增加约百分之八。数字显示提高罚则对冲红灯行为有一定的阻吓性。

  发言人说,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司机不遵守交通灯号的指示,记分由三分提高至五分,而定额罚款则由450元提高至600元。



2006年12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