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会见火葬个案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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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副署长陈焕儿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就今年十月二十日葵涌火葬场一宗火化遗体的个案会见家属。她说,根据食环署所得资料,没有理由相信事件涉及烧错尸,而整件事也不涉及其他遗体的处理。

  陈焕儿说:「按殡仪商向食环署提供的资料,及经该署翻查相关文件和记录,有关火化遗体的个案相信涉及殡仪商将另一棺木上的名字错误写在有关遗体的棺面,但姓氏则相符。」

  「当日有关家属全程陪同棺木从殡仪馆一直到火葬场,而火葬场地经理人在殡仪商代表陪同下,开棺核对先人手带,以确认先人身份,经核实后,才进行火化。」

  她强调有关个案只涉及两位先人的名字,不是四位先人。而十二月一日食环署记者会上称只是写错姓氏而名字相同是基於当日从有关殓葬商获得的资料。但其后根据记录,发现有关殓葬商将另一先人名字重复写在有关棺木上,而姓氏则与灰袋及其他文件相同。

  陈焕儿表示,该署已进一步查核个案中殡仪商提述的另一位有关遗体的处理记录,了解该遗体在当日(十月二十日)从殓房直接运到另一火葬场进行火化。而该火化个案当时是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进行火化。

  陈焕儿表示,该署明白家属在这方面的关注,在会面中清楚解释情况。至於有报导引述食环署提及事件可能涉及四副遗体的处理情鶪,陈焕儿表示并不属实,也是毫无根据的。

  就事主家属要求进行DNA验证身份一事,她说在会上政府化验所代表曾指出,由於骨灰经高嵿处理,故此能成功验证机会颇微。不过,食环署会全力配合,并已即日安排由事主家属将骨灰交到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

  陈焕儿补充,食环署已检讨现时火化棺木的程序并已作出修订,指定棺木运到火葬场时员工须把棺木上所写的先人名字与其他文件及灰袋一并核对。如有不符,须立刻要求先人家属确认无误才可进入仪式礼堂进行告别仪式。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开棺,若有特殊情鶪,开棺前须获食环署助理署长的批准,而开棺时亦要亲属在场及在闭路电视监察下进行。

  另外,该署已发信提醒殓葬商须确保棺木上先人的名字与火葬许可证上的相同。

  陈焕儿说,该署正就有关个案其他部分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会交代结果。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