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乡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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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伟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答覆:

问题:

  据报,本年十一月十三日,一名男童在北区虎地排村一条狭窄乡村道路上骑自行车时,遇上一辆属於食物环境徖生署外判清洁公司的重型垃圾车,该男童在垃圾车旁停下让路时,在倾斜路面失却平衡,连人带车倒地,被垃圾车辗过后当场死亡。关於乡村道路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新界乡村当中已由政府兴建标准乡郊车辆通道及仍未兴建这些通道的乡村数目各有多少,以及政府不为有关乡村兴建这些通道的原因;

(二) 过去五年,每年向政府申请兴建标准乡郊车辆通道的个案数目、当局就这些申请个案所作的决定及其理据、同期每年在兴建乡郊车辆通道方面的预算开支和实际支出,以及获批工程项目的最新进度;及

(三) 由於近年新界区内的车辆流量增加,重型车辆进出乡郊地区亦较以往频繁,政府有没有研究改善狭窄乡村道路和加强乡郊地区道路安全的措施,以避免发生交通意外;若有,研究的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原因是什么,以及会不会在日后进行研究?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村代表选举条例》(第576章),新界共有707条乡村。政府现有资料显示,约有90条乡村受惠於标准乡郊车辆通道。这些车辆通道由政府相关部门兴建,大体上按照运输署制定的《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建造。而其余大部分的乡村已有一般的乡村车辆通道到达,这些乡郊道路基本上已能应付乡郊地区日常的交通需要。假如要提升这些通道达至《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的标准,往往需要扩阔路面,而进行这些工程很多时涉及私人土地,清拆现有建筑物,或遇上反对意见等。所以改善乡郊道路,以达至上述标准会受到一定的客观环境限制。

(二) 在过去五年,民政事务总署每年约收到50宗有关改善乡郊道路工程的建议。这些建议主要涉及重铺已破烂的村路、改善排水系统和设置停车场/避车处等。在收到有关改善车辆通道的建议后,民政事务总署会因应工地环境的情况,尽量满足村民的需要,在可行的情况下,亦会进行局部扩阔现有的行车通道。一般来说,各区民政事务处会首先评估有关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包括地型及现有环境的限制,然后会交由地区工作小组就地区的需要、受惠人数、问题缓急、工程项目规模及所需的费用等因素予以考虑和编定优先次序。最后会提交「乡郊小工程计划」督导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列入计划内,以便进行。

  在过去五年,民政事务总署在「乡郊小工程计划」下在新界乡郊地区进行了接近180项与车辆通道相关的改善工程,实际开支为1亿9,100万元。至於获批工程的进度,在2006/07年度「乡郊小工程计划」下,共有22项有关改善车辆通道工程的项目,预计工程总费用约为1,800万元。这些工程当中有5项已经完成或正在施工,其余项目则正在筹划阶段。

(三) 在规划方面,为配合个别乡郊地区的发展,规划署会在制订地区发展蓝图时,规划适当的乡村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包括乡村通道。至於现有道路,一直以来各区民政事务处都与有关区议会及地区人士,就区内居民的需要及意见、个别道路的使用情鶪、维修及安全等问题保持沟通。如有需要,民政事务总署和运输署会就有关的个别路段,经征询地区人士的意见后,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局部扩阔道路、重铺路面、加设栏杆或其他改善工程及交通管理措施,以改善道路环境及安全。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