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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二十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关於在公共租住屋(「公共屋」)发生的高空掷物事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有关当局接获多少宗有关的报告,以及有多少人因高空掷物而被定罪,请按屋列出分项数字;
(二) 现时有哪些公共屋装设了高空掷物摄录系统,部分系统是否长期没有启动;若有此情况,原因为何;
(三) 有否检讨高空掷物摄录系统的成效;及
(四) 会否考虑在全港所有公共屋装设该等系统;若会,安装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四个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根据「屋管理扣分制」的统计数字,从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六年十二月七日,因高空掷物而被扣分的个案共有67宗(详情见附件)。此外,在过去两年及今年首六个月,全港整体因触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B条「自建筑物掉下的物体」而被定罪的个案共有208宗,但当局并没有因在公共屋高空掷物而被定罪个案的分类数字。
(二) 自一九九八年开始,房屋署共购置了108套以录影带操作的高空掷物闭路电视监察系,於107个屋(特别是一些高空掷物黑点)轮流使用。为更灵活及清晰地监察及摄录屋内高空掷物的情况,以及帮助举证,房屋署从二零零四年开始更引入了4套流动式数码闭路电视系统,在不同屋轮流使用。该系统会监察电视画面的转变,每当监察到有高空掷物时,系统会即时传送短讯给办事处职员,供他们执行「屋管理扣分制」或供警方进行检控之用。
(三) 自房屋署应用高空掷物闭路电视监察系统以来,公共屋?高空掷物的整体情况已有所改善,可见系统和房屋署的宣传工作能发挥有效的阻吓作用。房屋署会继续不时检讨监察系统的成效。
(四) 一如前述,房屋署已备有流动式的高空掷物闭路电视监察系统,可以在不同公共屋轮流使用;加上房屋署的宣传工作,已发挥有效阻吓作用。房屋署暂未有计划在所有公共屋装设固定的高空掷物闭路电视监察系统。不过,房屋署现计划再购置6套流动式数码式闭路电视系统,加强监察高空掷物的情况,并会不时检讨有否进一步增设系统的需要。
附件
公共屋高空掷物而被扣分的个案
(1.1.2004 - 7.12.2006)
屋 个案数目
泽安 1
长康 2
彩云一 2
竹园南 1
富泰 1
俊宏轩 5
海富苑 3
葵芳 1
葵盛西 1
广福 2
梨木树二 1
鲤鱼门 1
沥源 2
乐华北 1
乐华南 6
黄大仙下二 1
马头围 1
美林 1
南山 1
爱东 1
沙角 1
山景 1
石硖尾 1
石围角 1
顺安 1
小西湾 1
大窝口 1
大元 1
天泽 2
天恒 6
天瑞一 2
天逸 6
天耀二 1
天悦 1
华富二 1
华心 1
湖景 1
友爱 2
渔湾 1
总数: 67
完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