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公布十一月份检控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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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四十九宗。
其中二十五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十四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八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而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的则有两宗。
一间公司因排放废物/污染物於水质管制区,被罚款五万元,为十一月份个案中最高判罚额。
两名男子因未持有许可证而将受管制废物输出和未有雇用废物收集商提供服务,各被罚三百二十小时社会服务。
完
2006年12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