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将辩论促请中央政府不要干预香港特区内政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十二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促请中央政府不要干预香港特区内政的议案。

  该项议案会由刘慧卿议员动议,内容为:「本会促请中央政府不要干预香港特区内政,包括行政长官选举,并促请政府当局尽力捍徖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下的高度自治及港人治港。」

  杨孝华议员将会就刘慧卿议员的议案动议一项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有关增加政府在外汇基金投资收益的分帐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杨孝华议员提出,内容为:「本会促请政府修改现时政府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外汇基金投资收益分帐方法的协议,以增加政府库房在这方面的收入。」

  陈鉴林议员将会就杨孝华议员的议案动议一项修正案。

  此外,涂谨申议员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将於2006年11月2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逃犯(德国)令》及《逃犯(大韩民国)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2007年1月10日的会议。余若薇议员亦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将於2006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2007年1月17日的会议。

  政府议案方面,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将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要求立法会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於2006年11月27日订立的《2006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5号)规例》及《2006年毒药表(修订)(第5号)规例》。

  法案方面,《2006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及《2006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则会中止待续。

  另外,何俊仁议员将会就於2006年11月1日的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的《2006年保护儿童及少年(收容所)(修订)令》、《2006年拘留地方(少年犯)指定(综合)(修订)令》、《2006年罪犯感化(核准院舍)(综合)(修订)令》、《2006年感化院(设立)(综合)(修订)令》、《2006年入境(羁留地点)(修订)令》及《2006年羁留院(修订)规则》,向大会发言。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06年1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