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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至1932年出生的人士换领智能身份证的期限尚余最后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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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今日(十二月十八日)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凡於1928、1929、1930、1931或1932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均须於本星期六(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之前申领智能身份证。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合资格的申请人应亲自前往智能身份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为免在限期最后一刻出现挤拥的情鶪,本处建议他们尽早办理换证手续。

    如身份证上印有居留身份符号「A」或符号「***」,或身份证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后签发并印有居留身份符号「R」,申请人只须带同现有身份证前往申请。不属上述类别的合资格申请人,除带同现有身份证外,还须带备旅行证件,以显示其现时在港的居留身份。

  发言人说:「若老年人、失明人士及体弱人士认为依照换证计划申领智能身份证会损害其健康,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登记处处长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已获签发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无须依照换证计划换领新身份证。」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元。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如欲获得更多有关换证计划或申领豁免登记证明书的资料,请浏览网页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事务处热线2824 6111查询。



2006年1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