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秘书处明年一月起推行五天工作周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已批准由明年(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在立法会秘书处推行五天工作周。秘书处将透过延长服务时间及灵活内部调配,以确保向立法会议员及市民提供服务的质素和效率得以维持,并且毋须涉及额外开支或增加人手。

  立法会秘书处在考虑实施五天工作周时顾及的原则与政府所采用的一致,即不削减为议员及市民提供的服务、不更改《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中有关议会事务的订明期限、不牵涉额外人力资源及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

  根据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立法会秘书处将会透过延长服务时间,加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运作。除立法会大楼的二十四小时保安服务外,秘书处辖下所有办公室及服务均会一星期办公五天(即由星期一至星期五),而每天的办公时间则会延长四十五分钟,由现时的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延长至由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时。

  至於星期六,原则上除保安组外,秘书处所有办公室将会停止办公。不过,为确保不会影响星期六早上的立法会事务,秘书处会按需要继续提供支援服务,例如为会议及考察活动提供服务、处理与立法会相关的事务及其他行政支援工作等,情况与秘书处目前在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为议员提供服务一样。

  推行,五天工作周后,秘书处职员的规定工作时数将维持不变,而个别部门或组别职员的交错工作模式,则会由个别部门主管决定。

  立法会秘书处曾就推行五天工作周的有关建议谘询职员的意见,各职员对建议表示欢迎,并认同在五天工作周下保持服务质素和效率,至为重要。职员又赞成在有需要时,秘书处应继续在星期六早上为议员提供服务,情况与其他非工作天提供服务一样。



2006年12月1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