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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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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放: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今日(十二月十六日)的会议上,公布以下投诉的裁决。

  广管局在2006年11月裁定两个投诉个案(涉及6宗公众投诉)成立。第一个个案是关於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侵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帹电视)的版权。第二个个案是关於「美素高-游戏与学习」(Friso — Play & Learn)广告,分别於2006年9月12日晚上7时45分在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洲电视)本港台、2006年9月3日下午4时45分在无帹电视翡翠台,以及2006年9月5日晚上9时45分在有线电视儿童台播出。无帹电视亦向广管局呈报,无帹未能根据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规定,提供儿童节目及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具教育意义节目。详情请参看附件。

  广管局又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条例)第11条的规定,行使获授权力,在2006年11月审理了67个个案(涉及180宗投诉),其中3个个案(涉及4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44个个案(涉及156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20个个案(涉及20宗投诉)则不属条例第11条的管辖范围。欲知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附件

投诉成立个案及一宗报称疏忽个案摘要

个案1─有线电视侵犯无帹版权

  一名投诉人指称,有线电视未经无帹授权或同意,於2004年7月20日至9月19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转播及包括无帹两条免费频道(即翡翠台和明珠台),作为其服务的一部分,已侵犯了无帹的版权。因此有线电视违反了当时有效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注一)第22条。

  当时有线电视的牌照第22条订明,持牌机构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作出或容许任何侵犯材料版权的行为。受法例或条例保护版权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文学、戏剧、音乐艺术作品、录音、电影和广播节目材料。

  无帹已就有线电视被指称侵犯其版权一事,展开法律行动。鉴於研讯程序在进行中,广管局当时暂停处理这宗投诉。广管局知悉,法庭已於2004年11月裁定有线电视侵犯了无帹的版权(HCA 2055/2004)。投诉人亦於2006年8月要求广管局重新处理有关投诉。广管局考虑个案及法庭的判决后裁定,有线电视已违反当时牌照第22条的规定。

  广管局已向有线电视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牌照条件。

个案2─电视广告「Friso - Play & Learn美素高」,分别於2006年9月12日晚上7时45分,在亚洲电视本港台播出;於2006年9月3日下午4时45分,在无帹电视翡翠台播出;以及於2006年9月5日晚上9时45分,在有线电视儿童台播出。

  五名公众人士投诉,广告中描述儿童拉下齘布的镜头属危险动作,会引起其他儿童模仿,令他们受伤。

  广管局得悉,在广告中出现的儿童是一名高度比餐齘稍低的幼童。这样年少的幼童通常对事物充满好奇,并不知道拉下齘布的动作有潜在危险。

  广管局认为(i)儿童拉下齘布的动作非常危险;(ii)广告吸引幼童,而他们则爱模仿所看见的动作;(iii)广告描绘幼儿的母亲对儿子的趣怪动作表示赞许,此举可能令幼童不了解该动作潜在的危险;及(iv)在审议此投诉个案时,大前提是儿童家居安全,即使广告的主题与儿童冒险精神有关,描绘儿童拉下齘布的动作对儿童来说仍有潜在危险;如果儿童加以模仿,可能会为他们带来无可补救的伤害。该广告不适宜在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的儿童频道播出,也不适宜於任何时间在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播出,即使是在合家欣赏时间以外的时段播出亦不适宜。

  广管局已向亚洲电视、无帹电视及有线电视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第3章第2段有关必须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的规定;《电视节目守则》第2章第2段有关合家欣赏时间的政策的规定(只适用於本地免费电视);《电视节目守则》第7章第1段有关播出的材料对儿童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规定;《电视节目守则》第7章第6段有关危险动作容易被儿童模仿的规定;以及《电视节目守则》第7章第14段有关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以儿童为对象的频道,必须采取保护儿童措施的规定(只适用於本地收费电视)。

个案3-无帹电视未能播放儿童节目及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具教育价值节目

  无帹电视向广管局报告,无帹未能根据牌照的规定,在2006年9月9日下午4时至7时在明珠台播放不少於1.5小时的儿童节目,以及在2006年9月4日至10日的一星期内,播放最少两小时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具教育意义节目。

  无帹电视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附表一第7.1(a)条订明,持牌机构须在每日下午4时至7时的时段内,在每条频道播放不少於1.5小时的儿童节目。同一附表第7.1(c)条订明,持牌机构须在每星期下午5时至7时的时段内,在英语频道播放最少两小时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具教育意义节目,而该等青少年教育节目须计算入下午4时至7时的时段内播放的儿童节目。

  根据无帹电视的报告,无帹未能在2006年9月9日的规定时段内,提供任何儿童节目;而在2006年9月4日至10日的一星期内,只能提供1小时20分钟的青少年教育节目。由於无帹电视在所述日期少播了1.5小时的儿童节目,而在所述星期内亦少播了40分钟的青少年教育节目,因此广管局认为无帹电视违反其牌照附表一第7.1(a)及7.1(c)条的规定。广管局已向无帹电视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其牌照的有关规定。

注一:有线电视当时有效的牌照在《广播条例》下当作批给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有线电视现时的续期牌照於2005年6月1日生效。



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