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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因「假结婚」及企图误导入境处人员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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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内地女子因涉及一宗假结婚案件及在申请其假配偶的出生纪录时,提供虚假资料,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三十九岁的内地女子郭秀吉,被控一项提供虚假资料,企图误导入境事务处人员,及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她承认所有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於本年十一月十四日,郭到出生登记处申请一名为陈国强的出生纪录,她在申请表上声称陈为其丈夫,并递交了一张陈的出生登记证明书副本以支持其申请。在翻查有关纪录后,入境处人员发现该出生登记证明书副本上的资料并不正确,调查人员遂接手调查有关案件。

  在警诫下,郭承认她有意凭借假结婚申请探亲签注来香港。今年六月,她与陈在泉州假结婚,她在婚后前往内地有关部门申请探亲签注,但由於她未能提供陈的出生登记证明书正本予有关当局,其申请并未获得批准,郭於是到香港办理有关手续。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提供虚假资料以误导入境事务处人员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一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此外,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2006年12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