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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谈保护网上知识产权及电讯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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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出席香港知识产权会午餐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古惑天王」的案件...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这宗案件肯定了政府的做法正确,亦显示政府很有决心(打击网上侵权活动),而法例亦容许我们就网上侵权活动采取执法行动,所以我们欢迎上诉庭的决定。我们亦会一如既往,根据我们的法例执法。刚才我亦提及,希望在短期内推出谘询文件,就如何加强对付网上侵权,如何加强网上知识产权的保障,提出一些选择方案,供公众人士及业界讨论。我们必须不断配合互联网及科技的发展,确保在知识产权保障方面,可以与时并进,令网上侵权行为减至最低。

记者:电信展期间,有一位内地官员投诉有关上网的问题,其实亦有学者称香港的电讯业发展,特别是无线上网,比其他地方落后两至三年,并有可能会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你有何看法?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在电讯发展方面,整体来说,我认为香港的电讯发展在区内处於较领先的地位,但尽管如此,我们亦不断更新电讯发展的策略。大家亦知悉,我们最近有一份谘询文件,就「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谘询意见,谘询期亦快完结。我们在谘询文件中提及,会就几个方面继续发展,其中一方面包括如何加快发展无线的服务。我们很紧确保香港无论在应用及设施方面,都不断在区内保持领先的地位。

记者:有否可能仿效新加坡的做法,由政府注资发展WiFi的技术?新加坡会提供三年免费服务,香港政府会否这样做?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在电讯发展方面,至目前为止,我们依赖市场本身的操作,其实亦是相当成功的。很多大型的服务,亦是依靠市场上看到的商机,在竞争的环境下提供不少对市民有益的服务。故此,政府将来是否就个别的服务提供资助,是值得商榷的。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06年12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