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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拒绝一宗声音广播牌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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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拒绝海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提出的声音广播牌照申请。

  工商及科技局发言人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否决申请人提交这宗声音广播申请时,他已经审慎考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的意见和建议、申请人因应广管局的建议和当局的意见所作的陈述;他也考虑到除了否决牌照申请之外,是否还有其他限制较少的方案,可以在技术和其他范畴上,令该等他信纳可成为反对和关注理由的问题得以解决。

  发言人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有关决定前所考虑的因素,包括申请人有关的无线电频谱用途技术建议是否可行,以及其设置与维持声音广播服务的管理、财政及技术能力。」

  海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电讯条例》第13B条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向广管局申请声音广播牌照。申请人其后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以书面形式修订该项申请。申请人计划营运一项非商业和非牟利的声音广播服务,名为「民间电台」。

  在广管局历来接获的声音广播牌照申请中,这是首宗没有经过政府邀请而自行提交的申请。由於申请人未有提交足够的资料,广管局要求申请人就技术水平、财政能力和管理能力,提交更详尽的资料,以便评审他的申请。在收到有关资料后,广管局根据《条例》第13C条考虑有关申请,并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

  为确保处理申请的程序公平进行,当局於本年八月接获广管局的建议后致函申请人,把广管局的建议和当局的意见告知申请人。当局亦邀请申请人就广管局的建议和当局的意见,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陈述。申请人於本年十一月十五日提交其陈述。



2006年12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