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控无牌经营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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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女子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在铜锣湾经营一间无牌旅馆,被判罚款一万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七月乔装顾客,於铜锣湾加宁街一所怀疑无牌经营的旅馆,以日租形式预订一房间。当入住该旅馆时,该处人员由涉案女子接待。调查显示该旅馆有四个设有住宿设施及可供租住的房间。该女子承认在没有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下经营旅馆,被控触犯《旅馆业条例》第5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该署并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确保所有旅馆符合标准,并已获发牌照,以保障住客的安全。他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6年12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