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局长在电台节目「香港家书」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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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日(十二月九日)在香港电台《香港家书》节目中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Ms Yasmin NAZIA*(娜茜亚小姐):

  我刚从多哈回来,在那边为参加第十五届亚运会的香港运动员打气及出席了亚运会的开幕仪式。在选手村里,我接触到来自亚洲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运动员,除了感受到他们无比的拼劲之外,令我深深体会到的,是国际体育赛事对种族融和的重要性,只有在融洽的气氛下,不同种族、肤色的选手,才能打破种族地域隔膜,公平竞赛,各自为夺标的理想而努力。

  种族和谐不仅对国际体育活动至为重要,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对香港这个高度国际化,汇聚不同背景、不同族裔人士的城市来说,更是不可或缺,所以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推动种族融和,下星期三我便会把《种族歧视条例草案》正式提交立法会审议,这正好显示政府致力消除种族歧视的决心。

  自条例草案的内容公布之后,我很高兴大部分社会人士认同立法是正确的政策方向,但亦听到不少意见指草案的条文,未能有效消除种族歧视及未能协助少数族裔融入社会。
  
  其中一个说法,便是指草案有太多豁免条文。我在这里强调,特区政府是衷心希望透过立法,进一步促进种族和谐。但是在草拟条文的同时,我们必需小心考虑的,是条文一方面要有效保障种族群体享有不受歧视的个人权利,另一方面亦要尊重和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力求在两者间取得适当的平衡;这项工作并不容易。因此,我们建议条例草案在某些情况下加入例外条文,包括我们建议容许雇主在招聘家庭佣工时可选择受聘人的种族,因为我们认为应继续让雇主有权决定聘用什么人可到他们家里与他和他的家人一起生活。但我必须强调,例外情况只适用於聘用方面。家庭佣工一经聘用,便会得到条例草案内雇佣范畴的其他保障,不受种族歧视。
  
  亦有意见认为,部分的建议条文可能会扰民,他们以为某些惯常的用语,例如称呼西方人为「鬼佬」,印度人为「亚差」,都可能导致「以言入罪」,因种族骚扰的罪名而招惹官司,甚至会招致牢狱之灾,认为政府是「好心做坏事」、矫枉过正。其实这些忧虑都是不必要的。
  
  我们立法的目标,是促进种族间互相尊重、和谐共处。条例草案内有关「种族骚扰」的定义,是专指一些不受欢迎行为,而这些行为,会令被称呼的人士感受到冒犯,侮辱或威吓,才构成种族骚扰;《性别歧视条例》也有相似条文,平等机会委员会和法院在诠释有关条文时一定会采用合理的准绳。
  
  惯常的地道用语,如果不涉及冒犯、侮辱等意思,是不会构成非法行为。而违反这项条文的后果,只会涉及民事责任,并非如部分人士所曲解会涉及刑事责任而引致「坐监」的问题。

  又有意见认为,内地新来港定居人士应被纳入条例草案的范围。毫无疑问,新来港人士与香港所有人一样,享有不受种族歧视的保障。在这方面,建议的草案条文对他们亦是同样适用。

  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晰理解,由於几乎所有新来港人士与本港华裔人士在种族、肤色、世系、民族及人种方面并无差异,很多在香港定居的人士或他们的上一代都是移民,在港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为香港繁荣奠下了基石。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对「种族」一词的定义,新来港人士并非自成一个种族群体。更重要的是,部分新来港人士所遇到的歧视待遇,实质上如阶级歧视一样,是一种社会歧视,跟他们所属的种族无关。故此,如果用透过禁止种族歧视的法例来处理一些新移民所遇到的社会歧视问题,实在并不恰当。
  
  政府非常重视鼓励和协助新来港人士尽早融入社会的工作,因此民政事务总署及多个政府部门一直以来都致力为新来港人士提供多项服务,协助他们融入社区,我们将会在这方面继续努力。

  另外有些人士亦质疑,香港种族歧视的问题并不严重,现时无须透过立法途径禁止。我完全同意,香港是一个包容的城市,占本港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华裔人士,与不同族裔的人士,一向都是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和睦共处。但事实上,我们亦有听闻涉及种族歧视的个别事件,例如少数族裔人士被拒绝租用物业,或不获安排工作面试。香港作为一个文明先进的国际大都会,我们实在责无旁贷,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积极地消除种族歧视的问题。
  
  我亦听到一些意见,认为条例草案生效后会到引致大量诉讼,担心破坏社会的和谐安定。正如我刚才所说,香港是一个和谐的城市。条例草案亦建议授权平等机会委员会日后负责条例的执行,而根据平机会现时执行其他三条禁止歧视法例(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的经验,自一九九六年该会成立至今共收到超过七千宗涉及三条禁止歧视法例的投诉,其中只有十四宗需要在法庭申诉,其余的都是透过调解或最终被撤销,或进行了庭外和解,故此我们相信《种族歧视条例草案》生效后,不会引致大量诉讼的情况。
  
  种族融和建基於互相接纳与尊重,我们明白这不能单靠立法,而公众教育和其他配套政策和行政安排亦同样重要。我可以肯定地说,特区政府在这方面的承担是坚定不移的。特区政府亦会继续努力,在未来的日子,将会推展更多这方面的工作。我衷心期望这些工作,包括立法方面的工作,都能够继续得到市民大众的支持,共同携手同心建设一个和谐融洽的社会。

  Yasmin,自从十一月中探访太子道明爱中心,看到你细心照顾少数族裔家庭,帮助他们融入香港社区,我对你所作的努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要推动种族共融,除立法外,同样重要的,是社会存在对不同种族人士的爱心和关怀。你的工作,起了示范的作用。因此,政府会加倍努力,资助和支持促进种族和谐的工作,推动不同族裔人士之间互相包容、了解和尊重,共建共融社会。 
  
何志平
十二月九日

* 太子道明爱中心巴基斯坦籍义工



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9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