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人涉「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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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清洁工人因串谋假结婚,今日(十二月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三十四岁的男被告罗树坚,被控一项串谋欺诈香港入境事务处、一项为促致达成婚姻而作出虚假声明及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他承认所有控罪,合共被判监八个月。

  罗的假配偶为四十岁内地女子蔡二妹,早於本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控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及一项串谋欺诈香港入境事务处的控罪。她已承认两项控罪,并合共被判入狱八个月。

  於本年十一月七日,蔡於罗湖管制站办理入境手续时,声称她打算来港探望其丈夫罗,入境处管制人员遂致电罗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但由於两名被告均未能提供一致的资料,入境处调查员於是对案件展开调查。

  罗承认为了八千元港币的报酬与蔡假结婚以偿还债项,并表示在婚后未有与蔡见面。他於本年十一月七日向罗湖管制站人员作出虚假声明,声称蔡为其妻子。罗求情时表示不知罪行的严重性才被诱使为金钱报酬而犯罪。

  蔡承认她以人民币五千元的代价与一名香港居民假结婚,以方便申请探亲签注来港寻找工作。她於二○○五年十二月与罗假结婚,其后凭借该段假的婚姻关系,申请探亲签注来港。

  纪录显示蔡於二○○五年十二月、二○○六年三月及七月,分别以访客身份入境。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为促致达成婚姻而作出虚假声明实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监禁七年及罚款。



2006年1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