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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恢复二读《2006年防止残酷对待动物(修订)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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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2006年防止残酷对待动物(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在此要感谢《2006年防止残酷对待动物(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田北俊议员及各位委员,为审议这条条例草案所提供的意见及付出的努力。我亦要特别感谢各个动物福利团体在修订法例的过程中向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这些意见对我们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非常重要。

  《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是本港维护动物福利的主要法例。根据该条例,残酷对待动物,例如胡乱或不合理地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是违法的行为。

  我们提出修订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内所订下的刑罚,弥补现行罚则水平的不足,以加强法例的阻吓性,遏止有关罪行。

  在审议的过程中,我们与各委员深入讨论了条例草案的细节,并积极地回应了委员的建议。委员认为,应该进一步提高有关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让社会明白残酷对待动物罪行的严重性,并对犯案者施以足够的刑罚,遏止有关罪行。经仔细考虑有关建议及其他因素后,政府再次与委员会商讨,并同意将罚则进一步提高。政府认为,进一步提高后的罚则水平,应足以让法庭有充分空间,在有需要时可以针对特别情况(例如严重残酷行为或重覆犯案者)判处重刑,加强打击有关罪行。就此,我们将会提出修正案。

  有议员希望当局全面检讨《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我们了解议员和动物福利组织的诉求。事实上,政府和所有动物福利组织都是朝同一目标努力,就是进一步推进动物福利。刚才有几位议员提及一些例子,现时条例的确有很多需要检讨的地方。因此,我们会在条例草案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检讨有关法例,然后向有关的事务委员会汇报结果。在全面检讨《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时,我们会同时考虑法案委员会在审议条例草案时提出的其他意见,并会邀请主要的动物福利团体的代表参与有关工作。

  在法例生效后,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会作出宣传上的配合,并加强执法,以维护动物福利。

  渔护署在法例获得通过后会推出宣传短片及声带,以提高市民对残酷对待动物的警觉性,提醒市民要善待宠物、尽宠物主人责任及尊重动物生命。渔护署亦会定期推行乡村和社区宣传计划,例如教育市民要对所饲养的宠物负责,并确保他们遵守防疫注射及领牌规定。市民亦可从渔护署网页阅览有关教材。我们会争取机会,在与动物有关的活动上,例如狗展,教育市民善待宠物。渔护署现正将「做个有责任的宠物主人」及「防止虐待动物」宣传短片制作成光碟,寄给全港中、小学、幼稚园做宣传。这些主题设计海报和单张,待制备后亦会分发到学校、宠物店、兽医诊所和私人楼宇。

  主席女士,法案委员会已表示支持《2006年防止残酷对待动物(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

  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