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同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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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某同乡会全体会董向本人反映,指早前警方在该会会址拘捕14位参与麻将耍乐活动的人士,他们其后被裁定非法聚赌罪名成立,而该会其中一位义务职员更被控非法经营赌场及被定罪。该同乡会的会董又指出,该等人士主要是因为麻将耍乐过程中捐出金钱,被法庭裁定为「抽水」而被定罪。有关在香港注册的同乡会及其运作和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新注册的同乡会数目,以及至今已注册的同乡会总数;

(二) 过去3年,警方每年在同乡会会所及其他私人场所(例如其他类型的会所和住宅)对涉嫌进行赌博活动人士进行拘捕行动的次数,请按场所类型以表列形式提供分项数字及以下资料:决定执行拘捕行动的根据、作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法庭的判决及其主要理据;及

(三) 有否研究同乡会可以发挥什么社会功能,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区方面;若有,研究的详情和结果;以及有否就同乡会的运作及其会所的活动制订指引,帮助同乡会在发挥其社会功能之余,亦避免参与其活动的人士触犯法例;若有,指引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社团条例》(第151章)中没有界定「同乡会」一词的涵义。就本问题而言,根据《社团条例》注册的社团中,有133个社团的名字中含「同乡会」一词。在过去三年中,每年就其名字中含有「同乡会」一词的新注册社团的数字如下:

    2004年             13
    2005年             20
    2006年(截至11月)       23

  有关同乡会亦可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以有限公司形式注册。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现存有限公司中,有253间的中文公司名称中包含「同乡会」一词。在过去三年中,每年就其中文公司名称中包含「同乡会」一词的新注册公司数字如下:

    2004年             10
    2005年             8
    2006年(截至12月5日)     8

(二) 警方在过去三年打击非法赌场的数字如下: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
成功行动次数   156    252   269
拘捕人数     2295   3275   2678

  警方并没有对上述数字按各类场所分类。警方会调查所有有关非法赌博活动的举报及情报,若有足够证据,会对有关场所进行搜查,拘捕及检控参与非法赌博活动的人士。

  过去三年因干犯「在非法赌场内赌博」而检控及定罪的数字如下:

审结日期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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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控人数    1711   2329    2194
定罪人数    1637   2321    2187

  注:上述数字为在有关年份内检控和定罪的数字,当中某些个案可能发生於较早的年份。

(三) 创建和谐社会要靠政府与各界市民共同努力。特区政府致力与社会的不同界别和组织(包括同乡会)建立伙伴关系,透过社区建设的过程,促进和睦相处、富有同情心、及尊重包容的精神。

  同乡会为注册的私人团体或公司。跟其他注册的私人团体或公司一样,同乡会须确保其会所内的活动必须合法及符合其注册的范畴。除有关法例外,政府没有就同乡会之活动制订任何指引。



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