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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中文部分):
多谢大家傍晚又再来采访有关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会议的简报会。首先向大家总结今日会议的讨论,有五方面:
第一方面,今日的讨论整体上,大家都同意要按照《基本法》,就行政长官普选须成立一个富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有关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大部份委员今日提出,应该由大约八百人至千六人组成。当然亦有例如李永达议员代表民主党,再次重申他们的建议─应该由六十个立法会议员来组成提名委员会。
第二方面,关於提名的机制,大部分今日提出意见的委员,基本上认同提名人数应该相等於提名委员会的人数的八分之一至四分之一。至於在这个幅度之内,如何定一个建议,大家要进一步讨论和探讨。
第三方面,关乎立法会普选,大家今日比较深入讨论今后如何将现有三十个功能组别(的议席)的选举制度演变。今日不同党派、不同背景的委员都有提出,可能要分阶段去达至立法会普选。大家都听过田北俊议员代表自由党表达可分三个阶段。而今日李永达议员、李卓人议员等表示,如果大家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分阶段将立法会达至普选,大家是可以探讨的。
立法会普选要面对和正视的最大的问题,是三十个功能界别议席是最大的政治现实,立法会组成和产生办法若有任何改变,需要在立法会内三分之二全体议员同意才可以推动。所以大家现在开始比较接近地探讨是否分阶段,今日来讲是一个进展。
第四方面,整体而言,策发会委员都同意暂时将两院制的讨论搁置。考虑有多方面,因为如果要推动两院制,起码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二有关立法会组成和表决程序的规定。同时如果有两层议会架构,今后香港的立法,做预算案等工作会复杂化,对政府整体运作和公共行政效率未必有帮助。而最后的一个考虑是若果尽最大努力去做的只是一个过渡性安排,未必值得做。
第五方面,向大家归纳一下,现在我们就行政长官普选的讨论比较聚焦,大家已经讲到仔细的一、两点,例如提名委员会如何运作,提名机制、门槛应如何定出等方面的进展比较多。但立法会普选的根本困难比较大,今日开始多些讨论关於分阶段去落实立法会普选。如果这样发展下去,有一个可能性,有机会在特首的普选方面,大家比较容易达成共识,而立法会普选需继续探讨一段时间。或者我讲到这里,让刘兆佳教授向大家交代一下。
(待续)
完
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