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核准3056个剩余居屋单位的平均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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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核准定於明年1月发售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2007年第一期的3056个单位的平均售价。

  把评定市值折减30%后,各屋苑的平均价及单位售价核准如下∶

屋苑名称 平均售价   单位面积   单位售
     (30%折扣)  实用面积   价
     实用面积   (平方米)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售价(建筑  (平方))    
     面积每平方   (元)
     售价)
     (元)                              


黄大仙  30,600   39.2至55.0  981,500
嘉峰台  (2,420)    (495至694)  至
第一期               1,896,700

沙田   27,100   47.4 至61.6  967,600
愉翠苑  (1,840)   (674至944)   至
第三期               1,862,100

天水围  14,300   47.0至60.4   563,900
天富苑  (1,010)   (665至854)   至
J座                 932,400

  个别单位的售价是因应屋苑内各单位的方向、层数、景观和其他有关因素而厘定的。

  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蔡涯棉解释有关订价政策时表示∶「政策的要旨是居屋单位的售价是根据买家的负担能力而厘定,以确保居屋售价配合准买家的还款能力。」

  在今日的会议上,委员亦通过其他相关的销售安排。

  如委员於一月时通过,绿表与白表申请人的配额分配比率为80:20;剩余的绿表配额会悉数拨给白表申请人,反之亦然。在选楼方面,委员亦通过家庭住户较合资格的一人住户优先选楼。而就绿表申请人而言,受房委会提出的清拆计划影响的公屋家庭可获最高优先选楼。

  为配合2006年施政报告提出加强对家庭的支援,家有长者的绿表家庭及白表核心家庭,可紧随获最高优先的申请者之后,获优先选楼。其他类别申请人的选楼优先次序则与以往的安排相同。

  为了维持「用者自付」原则,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时需缴付100元申请费,之后於选楼时再支付185元的「补足」费用。

  租者置其屋计划单位买家在单位售出日期起计10年内,可申请购买剩余居屋单位,但他们必须在购买剩余居屋单位后3个月内售出其租置单位,以免享有双重房屋福利。

  由於所有在2007年第一期发售的单位均是从未入伙的现楼单位,房委会将沿用以往各期销售的做法,不会安排准买家参观个别单位。不过,房委会会在单位出售前,为所有单位进行修缮和维修保养工程,确保其质素达合理标准,然后才把单位交予买家,房委会亦会为所有从未入伙的现楼单位提供一年保养期,保养期由该单位的转让契据日期起计。此外,每个屋苑均设有数个现楼的示范单位,在申请期及选楼期间开放。

  房委会将於2007年1月初接受申请及於3月开始让入选的申请人选楼。房委会将於今年12月中旬,再进一步公布更详尽的有关安排。



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