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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间皮瘤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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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的间皮瘤癌症个案有上升趋势。间皮瘤的患者主要是因工作长期接触石棉而染病,治疗费用高昂。然而,在《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下,该疾病现时并未列作职业病,患者因此无法获得任何补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本港工人患有间皮瘤的人数;

(二) 鉴於间皮瘤在内地及某些国家已列为可获补偿的职业病,而劳工处出版的「石棉的危害」小册子亦指出,工人吸入石棉纤维后可能会患上间皮瘤,政府会否考虑把间皮瘤纳入《雇员补偿条例》的职业病类别,使患者可向其雇主追讨补偿;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把罹患间皮瘤癌病列为《肺尘埃沉病(补偿)条例》(第360章)下的可获补偿项目;若会,将於何时修订有关条例;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医院管理局癌症资料统计中心已公布的现有资料,该中心在二○○一年至二○○三年新登记了43名间皮瘤患者。二○○四年及以后的数字尚待公布。

  癌症资料统计中心没有备存间皮瘤患者是否属於工人身份及工作时曾否接触石棉的分项数字,也没有备存现时本港工人患有间皮瘤的数目。

(二)及(三) 吸入石棉尘除了可引致间皮瘤外,亦可能引致患者的肺部纤维化。若间皮瘤患者的肺部同时发生纤维化,患者可以按《肺尘埃沉病(补偿)条例》申索补偿。政府自二○○五年起,协助没有肺部纤维化的间皮瘤患者或他们的家属,向蒲鲁贤慈善信托基金申请援助,每宗个案的援助金额为港币三十五万元。

  劳工处正研究是否将间皮瘤列为可获补偿的法定职业病,包括可否纳入《肺尘埃沉病(补偿)条例》内。在完成研究后,劳工处会将结果提交劳工顾问委员会讨论,再决定未来路向。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