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政府在外汇基金的投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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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及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的口头答覆:

问题:

  自1998年4月1日起,政府在计算外汇基金每年就存放在基金内的财政储备而应向政府支付的投资收入时,采用与整体外汇基金一致的回报率。因此,政府的投资收入会随外汇基金的表现而浮动。政府於今年9月13日表示:若我们轻易动用外汇基金的累计盈余,可能会削弱外汇基金抵御冲击港元汇率的能力。另一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访港代表团在其於上月底发表的总结声明中表示,代表团继续支持政府当局维持联系汇率制度,但同时指出政府应研究如何透过与外汇基金的安排,稳定投资收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没有评估更改财政储备的投资收入的计算方式,会不会影响外汇基金抵御冲击港元汇率的能力;若评估结果为会,理据是什么;

(二) 政府是否知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上述建议的原因;及

(三) 政府会不会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稳定投资收入的建议,例如每年从外汇基金的整体投资收入中拨出固定金额的款项作为政府收入;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订明外汇基金主要用於调节港元汇价。《外汇基金条例》(第66章)规定,外汇基金主要用於直接或间接影响港元的汇价,其次是维持香港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以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政府自1976年起把财政储备投放於外汇基金管理,目的是增加外汇基金的资源,以调节港元的汇价。在1998年金融风暴期间,我们曾动用超过一千一百亿港元的外汇储备来遏抑对冲基金在股票和外汇市场的双边操控,亦扩大了货币基础,纳入超过一千亿元的外汇基金票据,以减低利率市场的波动性。历史证明,外汇基金的充足资源,有助确保香港的货币金融稳定。

  虽然现时香港经济已经复苏,但对冲基金数目及总量的增加,再加上各种衍生工具和杠杆效应,我们不能对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掉以轻心。而在市场预期人民币升值及全球经济缺乏方向的压力下,以及国际资本在亚洲区的流动既急速又庞大,香港作为一个细小而开放的金融体系,我们有需要作好准备,应付潜在的金融风险。

  在1998年开始,我们把财政储备的回报与外汇基金的整体回报挂恥。回顾过去八年,外汇基金的投资回报虽然随投资市场的表现波动,但平均每年回报达到6.6%。这整体回报的水平是合理的。

  在考虑任何投资收入计算方式的其中一项重要原则,是有关方式不应轻易动用外汇基金累计盈余,因为这会令用作抵御外来冲击的资源减少,从而对我们保持香港货币金融稳定的能力构成影响。

(二)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团十月二十四日的总结说明及我们的理解,代表团关注香港财政收入的波幅及我们对投资及卖地收入的高度依赖。代表团认为,在我们现行的收入结构下,我们或需预留庞大甚至高於现有水平的财政储备,才能够提供足够的缓冲来抵御类似过去十年所出现的经济冲击。因此,代表团认为香港有需要经不同渠道稳定收入,以改善收入结构,而研究与外基金的财政储备投资回报安排为其中的一个建议方法。

(三) 我们认为,外汇基金需要备有充足的资源,在必要时运用於稳定港币的汇价上。过去30年来,这目的并没有改变。在金融市场全球化和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波动性日趋庞大的今天,我们可说这目的更形重要。

  政府会不时检讨就外汇基金投资收益的分帐方法,一方面巩固外汇基金捍卫港元及稳定金融市场的能力,另一方面亦要确保财政储备能获得合理的回报。如我们对安排作出改变,我们定会向市民大众公布及解释。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