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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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出席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二○○六年法学士毕业典礼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徐校长、陈院长、各位港大师生、各位嘉宾∶

引言

  今天早上,我很高兴来到陆佑堂,与大家一同出席这个法学士毕业典礼。虽然我取得法律学位,已经是20年前的事,但我依然记得毕业时那种兴奋和喜悦的心情。在座不少毕业同学的脸上,正正表露出这份心情。

  我在此衷心恭贺各位毕业同学。你们多年来专心致志、刻苦用功,为了学习而作出不少牺牲,今天终於取得成果。你们要向许多人(包括父母、家人和朋友)说一声多谢,他们在精神上、学业上和金钱上给予你们支持。你们今天学有所成,与他们分享这光荣的一刻,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报答。今天的毕业礼,为你们人生的这一章画上圆满句号,同时也揭开了缤纷璀璨的另一章。

过去20年的法律

  在过去20年,香港经历了不少变迁。不过,或许对香港的律师来说,过去20年来法律环境的转变,简直令人感到诧异。

  香港回归祖国,由英国殖民地变为中国特别行政区,《英皇制诰》的地位由《基本法》取代,香港的案件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而不再是枢密院。

  总的来说,《基本法》保障了香港法律的延续。虽然如此,香港法律的建构已大为扩充,内涵也愈加丰富。首先,在崭新的「一国两制」原则下,关於宪法的法理学在香港迅速发展。第二,《基本法》为香港市民提供全面的人权保障,这可以也确实令香港一些长久奉行的法律条文变成无效。第三,每天在香港的法庭上,都有引用来自差不多所有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案例。

  另一个明显的现象,当然是香港不少法律服务业务正在把重点转移往内地。国家加入世贸,全球一体化已是大势所趋。香港的律师固然受惠於《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但我们不应因此而自满,因为外地律师十分进取,设法要在内地的法律服务市场分一杯檇。当然,来自国际的竞争早已在香港存在,律师行业也不例外。香港有逾800名外地律师,他们来自25个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当中不少人都与国际律师事务所有密切的联系。

当前的挑战

  你们当中不少已报读法学专业证书课程,将来极有可能投身法律界。你们有些同学是修毕双学位课程的,即工商管理学与法学,或政治学与法学。对於这些同学来说,你们可以同时运用两门学科的知识。你们虽然未必打算成为法律界的一员,但毫无疑问,将来仍会与法律界有非常紧密的关系。

  对已经开始修读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的同学来说,你们修毕这个课程和完成实习后,便会成为执业律师,到时可能会遇上更多与你的事业息息相关的改变,其中有些更是十分重大的改变。

  以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为例。建议的改革措施可能很快便会透过立法实施,到时民事法庭的常规和程序会出现根本的改变。这些改革的目的,大都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制度的成本效益。你们以前从《香港民事诉讼程序》学到的知识,可能因此变得「过时」,而且在过渡期间,你们可能要同时应用两套规则。

  第二,事务律师在争取较高级法院的出庭发言权方面,可能会取得进展。今年六月,专责研究此事的工作小组发表了一份谘询文件,有关的谘询工作也刚好完成。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当然就是如果容许事务律师有权在较高级法院发言,是否真的会降低讼费。促使业界提出按条件收费的建议,亦是基於这个相同的考虑,而去年的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也是以此为研究的课题。

  第三,当然是关於我刚才提及的中国因素和全球一体化的问题。愈来愈多内地和海外的律师来到香港和中国执业,与当地的同业竞争,令法律服务市场(包括香港和内地)整体发展蓬勃,愈趋成熟。

行动计划「ACTION Plan」

  各位要在这种种转变中力争上游,或者我可以与大家分享一个行动计划「A-C-T-I-O-N」。

(1)「A」代表「Anchorage(扎根)」

  选择什么价值观当然是非常个人的事情,但无可否认,除非你肯定你所追求的目标十分有意义,否则你可能会觉得自己的一切努力和牺牲并不值得。

  大家可能会认为,这只不过是陈腔滥调。但我可以坦白跟大家讲,如果你投身法律专业纯粹是因为这是有利可图的行业,这个诱因未必能够长期支撑你干下去,又或让你得到更大的个人满足感。

  当我还在私人执业的时候,我较倾向於把法律视作解决争议、维护个人权利及惩处恶行的途径。这份工作富有满足感,因为律师必须足智多谋,善於人际沟通;尤其是如果你喜欢讼辩,当中还包含表演的元素。这份工作,可以让我们协助无数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当事人处理个人及业务上的问题。已故沈澄御用大律师及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曾经对我说,这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项特权。

  我出任律政司司长至今一年,亲身体验到法律有更广泛的目的。就是在处理诸如人权、刑事法及法律改革等范畴的「公」义问题上,往往受到十分现实的法律问题所考验,牵涉到理想与原则、公众利益、相称原则,以及对社会的深远影响。对於社会大众渴望达到的标准,法律也可以成为帮助落实这套标准的工具。反歧视法和保障私隐的法例便是一些好例子。

  推动人类进步的,是追求法治、公义、自由及平等的崇高理念,这些理念并非遥不可及念,却可以是也应该是你们发展事业的推动力。

  法律专业在维护我们最珍视的资产--法治--方面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法律专业人员应帮助市民明白和维护他们的权利和自由,并在有需要时通过司法程序加以捍卫,这是责无旁贷的。

  追求财富当然没有不当之处,但这不应该是事业发展的唯一动力。希望各位在法律界大展拳脚之前,扎根於更广泛、更稳固的根基上。

(2)「C」代表「courage(勇气)」

  当你们开始实习时,最可怕的感觉,就是发觉自己「无知」。当主管或师傅指示你们草拟他们眼中属基本而简单的法律文件时,你们可能茫无头绪,不知该如何下笔。拟好文件后,你们的拟稿可能会被大幅删改,理由是内容不准确或论点不足。不要因此而灰心沮丧,真正的勇气,并非毫无恐惧,而是能够克服恐惧。勇於承认无知,虚心求教,拿出力量和决心,再接再厉,这才是真正的勇气。

  执业后,你们会遇到别人的质疑和反对,但这些正是诉讼行业的特色。你们的对手可能是著名律师事务所冲劲十足的合伙人,或自命不凡、年资较深的大律师,也可能是难以应付的法官,甚至是你的上司或当事人。

  你们必须坚定不移。科利尔(Jeremy Collier)曾经这样形容「坚毅」-

  「坚毅是指意志坚定、刚毅不屈,能令我们无畏苦楚,行当行之事。坚毅因障碍而生,犹如河道受阻,河水却愈益上涨。」

(3)「T」代表「Thinking as a professional(从专业角度思考)」

  我至今指导过12名见习大律师。在督导他们工作的过程中,我累积了一些经验,看得出谁具备大律师的心态,谁以为自己只是在深造中的法律学生。从他们处理难题的角度、提出的问题、撰写法律意见的风格和语调,以及从事法律研究的深度和耐性,我看得出两者之间的分别。

  扼要地说,你们应该抱正式执业者的心态,为委聘你们的当事人解决影响到他们生计的难题,而不应像在考试中作答的考生般,千篇一律地按照「一方面这样,另一方面则那样」的公式思考问题。

(4)「I」代表「Integrity(操守)」

  律师在解决争议方面,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而且责任重大。他们在保障其当事人的权益时,必须确保诚实无伪,并恪守大律师公会或律师会所定下的专业操守。

  这样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律师不遵守这些原则,不单会危害其个人声誉和事业前途,而且亦会损害整个法律界的声誉。

  我曾经数年担任大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的成员,处理过一些涉及年青大律师的个案,他们无视法律,作出招徕生意或其他不当的行为,结果令自己和整个法律界蒙羞。每当我遇到这些个案,都会感到非常惋惜。在律师这个行业,声誉十分重要。要建立良好的声誉,必须经过多年努力才能做到。不过,只要被人怀疑操守有问题,辛辛苦苦建立的声誉便会毁於一旦。所以,大家必须竭尽所能,保持正直忠诚。

(5)「O」代表「Off-loading(减压)」

  虽然在座各位同学仍是法律学生,但相信你们之中很多人都曾经面对压力。上星期发生的两宗学生自杀惨剧,正好暴露了容易为人所忽略的人性脆弱一面。众所周知,律师的生活十分紧张。我给大家的忠告是,要认真对待压力,要在被压力弄得透不过气之前,好好处理它。其实,这一切都视乎你如何去看成败得失,如何编排短期和长远目标的优先次序,你对自己的认识有多深,以及你是否愿意承认自己的局限。

  不用多说,你们都应该找寻最适合自己的减压方法。经常运动,当然是放诸任何人皆准的建议,但「吸烟」却绝非良方,吸烟不但会危害你的健康,明年一月《吸烟(修订)条例》实施后,要是你在室内吸烟,更有可能会被检控。

(6)「N」代表「No-frills(真才实学)」

  最后,在大家踏出校门之际,我想劝勉各位,无论你们日后是当律师或从事其他工作,大家都要从基本做起,好好学习和装备自己。累积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无捷径。你们要增进自己的法律和一般知识,提升分析、语文、沟通和表达能力。律师在庭上雄辩滔滔,发言的时间可能只是短短的15分钟,但往往是长时间的研究、准备和预习的成果。除了勤奋努力之外,别无他法。

  法律的范围非常广泛,你们必须决定日后的事业发展路向。相信你们大都颇为清楚知道自己想当大律师还是事务律师。此外,在这个时候考虑将来从事什么专门业务范畴,亦并非过早。在执业初期,大家当然应尽量接触不同的事务,但长远来说,你们都必须专攻一个范畴,所以能够尽早决定自己的取向,有百利而无一害。

  虽然在陈述意见和论据时,大家要有自信,但你们亦应虚怀若谷,明白自己未必永远正确,而且总有些人比自己做得更加出色。无论如何,尤其是在这个阶段,你们千万不可目空一切,自视过高。

结语

  各位毕业同学,你们快将由零开始,发展自己的事业。在你们面前,有不同的路可以走。你们要好好起步,全力以赴。你们要把握机会,将「行动计划」付诸实行,尽展所长,并且享受个中乐趣。

  多谢各位,祝大家身体健康,幸福愉快。



2006年11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