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谈电盈股份交易和珠三角地区加工业(只有中文)
******************************

  以下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出席创新中心开幕礼后,与新闻界代表的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记者:收购电讯盈科股份的财团名单已公布,若牵涉跨媒体拥有权,工商及科技局或电讯管理局会有什么行动?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有关电讯盈科最近的股份买卖,昨日两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电讯管理局和广播事务管理局已发表声明,会积极跟进事件。基本上,政府的立场是一切依法办事,秉公处理。在电讯方面,我们有《电讯条例》;而广播方面则依照《广播条例》。根据《广播条例》,若将来涉及跨媒体拥有权的问题,在这条例下,是需要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处理。至於电讯方面,当然我们要研究将来实质上该公司的股权运用情况。总言之,大原则是我们必定会严格、审慎处理这事件,以确保电讯市场的竞争不会受到影响;亦确保电讯服务有稳定的提供;亦确保电讯市场能继续健康发展。当然,最重要是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广播条例,基本上也遵从这些原则。故此,我希望大家放心,我们一定会透过这两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积极跟进这事件,亦会很快与有关方面联络,了解昨日电盈所发表的声明的详情。

记者:李嘉诚基金为财团成员之一,会否涉及跨媒体或跨电讯的问题?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大家不要就这些细节在现阶段作太多揣测。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有现成的法例,电讯管理局亦有自己的律师,我们应该信任我们的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法例和自己的法律意见,与有关方面接触,了解详细情况,然后再依法办理,秉公处理这事件。

记者:新闻稿说十四日内...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不对。新闻稿并不是这样说。请你再看清楚。

记者:现时是否有问题?是否需要行政长官批准?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我认为大家现时必须让两个独立的监管机构做应该做的事。

记者:施政报告中所提及的电影发展局,有关的安排及进展如何?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施政报告中提及,我们预算成立电影发展局。这项构思是,当电影发展谘询委员会完成现时的工作后,我们便会手成立电影发展局,承继电影发展谘询委员会。电影发展谘询委员会成立之时,希望是在年底前就香港电影业的短期、中期及长期的发展提交具体建议。委员会最近曾提交顾问公司的中期报告,我们会待委员会完成工作,预计顾问公司可於年底前提交最后报告,委员会阅毕报告后,亦会向我们就电影业的发展提交全面及整体的建议书。届时,我们便会手成立电影发展局,以承继电影发展谘询委员会。时间方面,我们预算可望在上半年成立。我希望电影发展局的成员可尽量富代表性,有更多电影业各界的代表参与,并向政府及本人提供更全面的意见。最近,我亦与电影发展谘询委员会的成员倾谈,向他们解释以上安排,他们基本上也支持政府的做法。

记者:请问今日是否与四大商会代表会面,倾谈有关珠三角地区的工业遇到的困难?他们反映了厂商的那些困难?政府可以如何协助他们?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有关近日有些厂商就某些中央的政策表示关注,特别是加工贸的问题,各厂商包括四大商会亦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关注。工商及科技局亦已向商务部表达我们的关注。我们很多谢中央政府在这事件上非常迅速回应我们的关注,发出一份82号补充文件,基本上解决了现时很多厂商最迫切面对的问题。我今天有机会和四大商会进行会议交换意见。我们会继续积极跟进这事件,相信在这事件上我们会继续协助有关的厂商。



2006年11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