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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呼吁郊游人士小心山火(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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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十一月九日)呼吁到郊野公园游玩的市民要爱护林木,保持郊野清洁,更要谨慎处理火种,防止山火发生。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由於现时已进入秋季,风高物燥,一旦不小心留下火种便会发生山火。山火不但焚毁大量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及自然景观,更可能危及游人和附近居民的安全。大部分在郊外发生的山火,均是人为疏忽所致。郊游人士要紧记防火的重要性,避免引起山火

  渔护署已於月前开始派员到访郊野公园附近的村落,劝喻市民小心山火。渔护署也加麹了在郊野公园的巡逻,并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又在郊野公园的主要入口张贴海报,提醒市民防止山火发生。

  根据香港法例第96章《林区及郊区条例》,任何人在林区、植林区或郊野范围之内或附近非法生火或用火,即属犯法,违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一年。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任何人在非指定烧烤地点或露营地点生火或用火,亦属违法,最高可处罚5,000元及监禁一年。



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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