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评估地产建设商会成立监察委员会的成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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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陈镇源说,政府会小心审视香港地产建设商会成立监察委员会的计划详情,并评估监察委员会在加强自我规管制度的成效。
政府今日(十一月七日)与消费者委员会、地产代理监管局及地产建设商会举行会议,讨论一手未建成楼宇的销售安排,并听取了香港地产建设商会简介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及运作。
陈镇源说:「为了进一步完善一手未建成楼宇的销售安排,地产建设商会同意,在楼盘开售前委任核数师以核实各项销售安排均符合有关规定。」
他说:「我们希望监察委员会能达到预期的成效。我们会联同消费者委员会及地产代理监管局,继续与地产建设商会保持定期对话,检讨自我规管制度的运作。」
他续称:「我们很高兴得悉监察委员会有独立成员。原则上我们希望监察委员会尽量有多些独立成员。」
陈镇源强调,必须让监察委员会操作一段合理的时间,才可以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的成效。如果自我监管机制未能达到预期的成效,便不排除会考虑引入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包括立法规管。
完
2006年11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