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境事务处今日(十一月六日)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凡於1927年或之前任何年份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均须於本星期六(十一月十一日)或之前申领智能身份证。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他们应亲自前往智能身份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发言人说:「若老年人、失明人士及体弱人士认为依照换证计划申领智能身份证会损害其健康,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登记处处长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已获签发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无须依照换证计划换领新身份证。」
1990至1992年或1997至2003年出生并持有现有身份证的儿童,现行的换证期亦将於同日(十一月十一日)结束。为避免最后一刻出现拥挤的情况,上述年龄组别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应及早为儿童办理换领智能身份证手续。然而,从未申领香港身份证或已申领智能身份证的儿童则无须换证。
在1927年或之前任何年份出生的人士或在1990、1991或1992年出生的儿童,如身份证上印有居留身份符号「A」或符号「***」/「*」,或身份证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后签发并印有居留身份符号「R」,只须带同现有身份证前往申请。否则,除带同现有身份证外,他们还须带备旅行证件,以显示其现时在港的居留身份。在1990、1991或1992年出生的儿童,他们必须由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陪同办理换证手续。
在1997至2003年出生的儿童,陪同办理手续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除须带备现有的儿童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还须出示该名儿童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近期签发的旅行证件或载有经核证相片的近期学校文件(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
陪同办理手续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亦须出示本身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儿童由合法监护人陪同申请,合法监护人还须出示可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文件。
发言人补充,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元。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如欲获得更多有关换证计划或申领豁免登记证明书的资料,请浏览网页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事务处热线2824 6111查询。
完
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9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