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发放逾一亿六千万元协助交通意外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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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基金在二○○五/二○○六财政年度共支付一亿六千三百五十万元援助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家属,较二○○四/二○○五年发放的一亿五千四百三十万元增加百分之六。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基金二○○五/二○○六年年报指出,该年度共接获九千零十宗申请,较前一年度的八千三百五十六宗,上升百分之七点八。

  警方数字显示,二○○五/二○○六年度的交通意外伤亡人数较二○○四至○五年下跌百分之一点九,由一万九千四百二十二人下跌至一万九千零五十八人;然而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的申请率,则由百分之四十三升至百分之四十七点三。

  社会福利署发言人今日(十一月三日)表示:「该年度获发最高援助金额的是一宗严重受伤个案的受害人,数额为十一万七千元。」

  社会福利署在二○○五/二○○六年度共处理一百零七宗严重交通意外个案。

  导致最多受害人的一宗意外发生於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当时五部车辆在大埔区吐露港公路相撞,造成一百一十四人受伤,其中七十八人证实合资格申领交通意外伤亡援助。截至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当局已根据计划向他们发放合共四十八万元。

  发言人表示:「在发生严重交通意外后,社会福利署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组职员会立即主动接触受害人或他们的家属,以协助他们尽快提出申请。」

  他解释,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旨在为受害人或他们的家属提供即时经济援助,而无须考虑受惠人的经济情况。

  申请人可亲身或以邮递方式提出申请,但必须向警方报告该宗意外,并须在意外发生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格可向警务处交通部各区交通意外调查组、各区民政事务处和位於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三○二○室社会福利署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组索取,同时亦可由社会福利署网页http://www.swd.gov.hk/tc/index/index.html下载有关表格。查询可致电二八三四 七四七二。



2006年11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