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管有可制造虚假文书的工具被判入狱
*******************
*******************
一名四十二岁男子今日(十一月一日)在地方法院因管有可制造虚假文书的工具被判入狱四年。
案情透露,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於二○○五年六月根据线报,在黄大仙采取行动,突击搜查东头一个住宅单位,并拘捕一名四十二岁男子及一名三十九岁女子,并在单位内检获两台电脑及一个USB记忆体,此外,亦在电脑内发现大量信用咭账户资料及可用作制造信用咭磁带暗码的程式。
经调查后,该名四十二岁男子於今年八月被警方落案控告一项管有可制造虚假文书的工具的罪名,而该名三十九岁女子则获释。
该名男子今日在地方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号
完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