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就「香港公共广播服务」动议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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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香港公共广播服务」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非常多谢各位议员就这项议案提出许多意见,以及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就香港公共广播服务进行研究,并作出报告。公共广播服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值得社会各界及立法会深入讨论,寻求共识。

  正如单仲楷议员指出,香港现时并无清晰的公共广播服务政策。有见及此,行政长官在本年1月17日委任了一个独立委员会(委员会),全面检讨香港公共广播服务。我认为值得在这里重申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即是:

* 探讨在香港的广播市场中,提供公共广播服务的理据、其角色和公共目的,并评估提供该广播服务所需的公帑及其他资源;

* 厘定公共广播服务就不偏不倚的编辑方针、节目政策和良好管治这几个范畴,如何对公众负责的课题;

* 厘定让行政机关评估公共广播服务的效能的措施,和让公众参与评估过程的安排;

* 根据上述课题的讨论结果,就在香港提供公共广播服务的合适安排,提出意见;及

* 就短期、中期及长期的实施计划提出建议。

  我不厌其烦读出这些工作范畴,主要是希望显示这个检讨是全面性的。据我了解,委员会成立至今,曾多次会见不同团体及界别,以及邀请海外专家来港参与研讨。委员会在8月、9月期间成立了四个专责小组,讨论香港公共广播服务的管治架构、节目事宜、问责措施和财政安排四项事宜。有关管治架构、财政安排和问责措施等的讨论结果,已经於9月底公布。委员会的谘询工作已经完结,收到超过140份书面意见,以及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的研究报告。委员会现正分析和归纳这些意见,以及进一步研究,以编撰其检讨报告。

  我刚才指出这项检讨是全面的政策检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检讨公共广播服务的政策及整体安排。我们对检讨的结论和政府最终的决定持开放态度。我再次清楚说明,香港电台是现时提供广播服务的政府部门,可能会因为政府就未来的广播政策的决定受到影响。但是在现阶段,我们不应就特区政府将来的决定作任何假设,包括不应假设现时的香港电台一定会演变成为新的公共广播机构。

  我留意到委员会主席在9月27日的记者会上,指出要进行检讨,首先要厘定公共广播服务的角色和使命。他提及委员会认为香港公共广播应该包括:

- 推广公民意识,促进公民社会发展,包括加强公众对社会、国家和世界的认识,以及对「一国两制」的认识;
- 促进对不同文化、语言、宗教和种族的认识和包容;
- 推动教育,鼓励持续学习;
- 鼓励创意,追求卓越。

  在现阶段我不会评论委员会的意见,但我想强调,我充分认同这次检讨的核心议题,是厘定公共广播服务的政策、公共目的和提供此类服务者的角色。其实,公共广播服务须符合公共目的亦是其他地区检讨公共广播时的核心议题,例如最新修订的皇家宪章中,英国广播公司(BBC)的公共目的包括:

- 推广教育和学习;

- 激发创意和卓越文化;

- 代表国家、其属土、地区和社区;

- 向世界展示国家,把世界带进国家等等。

  世界其他各地的公共广播服务亦有清晰的公共目的。我相信委员会出外参考其他地方的公共广播服务时也清楚知悉。

  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的政策下,市民享有基本法赋予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同时亦要承担国民在基本法规定下的责任。如果香港要厘定一个清晰的公共广播服务政策,我们一定要考虑其中的一个公共目的是应否要促进香港市民对国家、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认识和推广这方面的工作。

  我刚才说过,我们不应就政府未来的决定作任何假设。因此,我们要为每一项需要运用公帑作广播的服务,解答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这项服务,是否可以由商办的广播机构提供。我期望委员会能够在这方面提出意见和具体建议,确保公帑的一分一毫都用得其所,和不会干预商营广播市场的正常运作。

  有议员提到公众频道的问题。我在今年2月8日就公共广播服务政策的议案辩论中已解释了政府的立场。简单来说,我们认为现阶段并没有迫切的需求在香港设立公众频道,但我们会在今次公共广播服务检讨的范围内,考虑委员会在这方面的意见。亦有议员,包括现时不在的陈伟业议员,经常将公共广播服务及香港是否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香港的言论自由是否因为这样而受到影响混为一谈。陈议员亦指出最近外国调查的数字,似乎显示香港的新闻自由下降。但我手上有一份香港大学的民意调查,显示由去年7月至今年7月,香港市民对言论自由的评分是持续上升,由去年7月的7.2,满分是10分,到今年7月最新的数字是7.94,评论说是创了历史的新高。这显示出市民心目中香港的言论自由并没有下降,他们似乎觉得非常满意。所以我觉得将我们现在检讨公共广播服务及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下所拥有的权利、言论自由是完全两回事。将他们捆绑在一起是完全不合适及把整件事政治化。

  我想谈谈时间表的问题,我以前说过,政府并没有订下死线,要求委员会提交报告。但我知悉,委员会预计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会完成工作,向政府提交报告。

  在收到报告后,政府会仔细考虑报告的各项建议。在这过程中,我们会参考社会各界曾经提出的意见,包括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的研究报告。其后,我们会就公共广播服务的各项主要议题,包括整体政策、使命、具体的公共目的、服务模式、管治、问责、公众参与、财政安排等,全盘审视、深入研究,目的是拟订详细的公众谘询文件,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视乎何时收到委员会的报告、其内容和拟订谘询文件的进度,我预计政府会在明年第二季发表谘询文件,并会预留足够的时间,确保社会大众有充分的讨论,达成最大的共识。我们会在总结谘询的结果后,决定香港未来的公共广播服务政策及具体安排。

  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