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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采购政府车辆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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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流署)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政府经公开招标选购的福士辉腾3.2L型号房车全面符合环境保护署建议中的环保房车废气排放及燃料效益标准。该标准是为了落实今年行政长官施政报告倡议的措施,让使用废气排放量少而燃油效率高车辆的车主,享有减免首次登记税的优惠。

  物流署发言人表示,该批36辆福士辉腾3.2L型号房车,是用作替换车队中使用期已届满的大型房车(甲级)。物流署於本年四月已开始进行公开招标程序,招标文件已采用了当时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即完全符合欧盟四型排放标准。

  为鼓励市民使用环保车辆,政府最近在施政报告中建议,向购买优於现行环保标准房车的市民提供税务优惠。由於这套新环保标准是在本年九月才决定,所以当局在本年四月政策尚未确立之前,未有在招标文件内要求供应商提供优於当时环保标准的环保房车。

  不过,鉴於公众对事件的关注,政府近日要求福士对该型号房车再进行测试,以检定福士对该型号在废气排放方面的最新改进。根据福士昨日(十月二十四日)向政府提交的最新测试报告显示,福士向政府供应的最新一代的辉腾3.2L型号房车,会配备更有效的废气排放控制系统,所以它们会全面符合环保署建议中的环保房车废气排放及燃料效益标准。福士较早前曾向政府提交该型号房车的排放及燃油效率报告,数据来自他们於2003年进行的测试。

  发言人澄清,政府购入的房车是福士辉腾3.2L型号,采用3.2公升引擎,只是入门版型号,并非如部分报道所指称的4.2L或6.0L型号;与在美国环保局「最低燃油效率名单」中榜上有名的福士辉腾型号也不相同。

  根据美国环保局的资料,他们曾测试的福士辉腾型号只包括配置4.2及6.0公升汽缸容积引擎的房车,并无测试配置3.2公升汽缸容积引擎的福士辉腾3.2L型号。在该局「最低燃油效率名单」中的福士辉腾房车则是配置6.0公升汽缸容积引擎的型号。因此,引该局的测试数据用於政府现正购置的这批同名但不同汽缸容积和档次的汽车,并不恰当。

  发言人解释,物流署采用一套称为「经济年限模式」的客观标准去决定是否需要更换不同类型的一般用途车辆(包括电单车、房车、巴士及货车等)。该署也采用一套客观计分制度,以确保所购买车辆合乎成本效益。

  自1999年起,物流署便根据审计署的建议,采用了该标准来评估那些车辆使用期已届满。该模式会就每个牌子和型号的政府车辆,按车龄、行车里数、车辆维修费用及更换车辆所需的费用等资料,为个别车辆型号定出在经济年限完结时的维修开支总额,作为决定更换个别车辆的参考标准。如车辆的累积维修开支已达至标准金额,再不符合经济效益,便须更换新车。

  关於车辆采购程序,物流署透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政府车辆。为确保所购买车辆更合乎成本效益,政府采用一套计分制度,除衡量车价之外,更会考虑车辆整个使用周期所涉及的各项因素,包括保养费用、保用年期和耗油量等。

  发言人说,物流署负责统筹各部门及政策局有关车辆替换及增加的申请,并负责购买一般用途车辆(即主要用作运送乘客及/或货物,包括电单车、房车、巴士及货车等)。每年政府都会一笔过拨款给物流署其总目59分目691一般用途车辆(整体拨款)棋,购买一般用途车辆。这笔拨款是由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每年在审议预算草案时批准,已包括在2006-07年已批核的预算案内。该分目下的开支,一如其他整体拨款分目,是受已批核拨款所规限。

  在2006-07年度在分目691下的整体拨款为9,000万元,计划用作购置529辆车,包括电单车、房车、巴士及货车。所购买的福士辉腾房车跟其他的一般用途车辆一样,是用这分目的拨款支付,并无超出财务委员会的拨款规限,因此没有需要向财务委员会特别申请批准这次采购。无论如何,财务委员会在每年审议预算草案时都会紧密监察该分目拨款的使用情况,亦会就购买车辆的类别及数目提出质询。

  财委会今年审议2006-07预算案时,议员共提出四项关於购买这些车辆的提问。政府已於当时就有关提问作出答覆。

  发言人表示,今次更换的政府房车平均车龄已接近十年,平均行车里数超过20万公里。每部车的维修费用不菲,过往两年平均每辆车的每年维修费用已由47,000元增加至59,000元。根据「经济年限模式」的标准,确有需要更换该批房车。

  发言人指出,今次公开招标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如果政府单方面取消合约,属单方面毁约,按合约须作出赔偿。此举也会影响香港的形象。

  他说:「我们认为没有合理论据取消合约。」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