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奖励计划鼓励学生持续参与体育活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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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千多名学生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出席一项开展仪式暨嘉年华会,庆祝「sportACT奖励计划」正式展开,这项奖励计划旨在鼓励中小学生选择至少一种体育活动,持续参与。

  是项新猷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推出,是该署自二○○一年起资助推行的「学校体育推广计划」下的一项附属计划。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林郑月娥出席sportACT奖励计划开展仪式暨2006Fun Fun动嘉年华会,她致辞时表示这项计划正好配合了特首最近在施政报告中提及的深化学校体育计划的路向。

  林郑月娥说:「透过鼓励同学恒常参与体育活动及学校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我们希望三年内可将学校参与『学校体育推广计划』的比率由现时的七成提升至九成,最终达至『一学生、一运动』的目标。」

  根据sportACT奖励计划,中小学生将为自己订定体育活动计划,记录计划进展,康文署将按照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程度颁予奖项。

  参与sportACT奖励计划的学生将会签署约章,承诺在连续八个星期进行一定时数的体育活动,并将之记录在一本运动日志,再由家长、老师或教练核实。参与的学生根据所进行的体育活动时数获颁发金奖、银奖或铜奖证书,以表扬他们为达成不同指标而付出的努力。

  现时,「学校体育推广计划」下设有「章别奖励计划」,测试学生在某些体育项目的技能并加以奖励,而sportACT奖励计划则着眼持续参与体育活动的过程,两项附属计划相辅相成。

  除学生外,参与sportACT奖励计划的学校亦会签署一份约章,承诺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

  现已有七十七间学校签署了约章,若在一个学年内获取sportACT奖项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人数百分之二十五或以上,有关学校将获颁发「活力校园奖」。

  sportACT奖励计划开展仪式暨2006Fun Fun动嘉年华的协办机构为教育统筹局及三十一个体育总会,这些体育总会为同学安排了多项运动同乐活动,又进行示范表演。

  其他主礼嘉宾包括康文署署长周达明、社区体育委员会主席周厚澄及学生体育活动统筹小组委员会召集人范锦平。

  四名本港知名运动员邓亦峻(田径)、林韵妮(田径)、翁嘉茵(划艇)及赵颂熙(乒乓球),亦出席开展仪式,接受本年度「sportACT推广大使」委任状。



2006年10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