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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立法会议员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建议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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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及立法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已向行政会议建议增加立法会议员的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增幅为百分之十,这项建议已获行政会议通过。

    这项建议暂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提交财务委员会审议,待正式通过后便会尽快生效。

    独立委员会接纳立法会较早前的要求,认为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尚有上调的空间,让立法会议员加强对选民的服务。工作开支偿还款额是一项实报实销项目,供议员支付营运议员办事处、员工支出及其他支援服务的开支。

    独立委员会考虑了以往的开支模式、立法会处理的事务日趋复杂等因素后,认为相对於立法会要求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增幅,百分之十的增幅较为适当。

    政府发言人表示:「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增加百分之十后,每位立法会议员每年的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将由1,361,880元增加至1,498,070元。」

    他补充说:「每年所需的额外拨款约为820万元。」

    如财务委员会通过建议,立法会议员的工作开支偿还款额的增幅,将会是已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按通胀幅度作出百分之一点九的调整以外的增幅。

    独立委员会也建议放宽立法会议员不能共同聘请职员的限制,以便议员更有效地运用资源。为了维持在使用公帑方面负责任和具透明度,立法会议员日后会厘清如何分担有关职员的开支。

    独立委员会将於日后处理立法会的其他要求,包括把议员每月酬金与公务员架构内首长级人员薪幅某个百分比挂恥,以及提供医疗及退休福利。独立委员会认为,对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的重大调整即使获得采纳,也应在下届立法会期内推行,而不是在现届立法会会期内实施。

    政府发言人表示:「这项秉持已久的原则需要恪守,以维持薪津制度和立法机关的公信力。」

    这些尚待处理的要求,会留待就第四届立法会(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二年)议员薪津安排进行全面检讨时再作研究,该项检讨预计二零零七年十月左右完成。

    独立委员会由郑海泉先生担任主席,成员包括钟沛林先生、廖柏伟教授、雷添良先生、吴亮星先生和罗家骏先生。

    独立委员会八月就报告书定稿前,曾与立法会议员酬金及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小组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

    附独立委员会的报告书。



2006年10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